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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建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庞莹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监高股份增持事项: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人员签署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通知》,称其自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17日复牌起十二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其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亿元;董事及高管汤义君、李国义、陈幼珍拟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25万元、30万元、35万元。增持所需资金均为增持人自筹资金。 2、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并增资事项:2015年8月13日,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拓”)部分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本次收购并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北京联拓60%股权,北京联拓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事项:2015年8月13日,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临海永强股权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浙江临海永强股权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事项。 4、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2015年8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及实际控制人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提交的《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后及时对外披露。并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11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菊芬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11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5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11.87万元;本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22.3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8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4.79%。 根据市场及公司接单情况分析,2015年度销售收入及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均有一定的提升,另因证券投资损益不确定等综合因素,公司预计2015年实现净利润与2014年相比增减变动幅度预计为0%至50%之间。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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