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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钱慧芳、主管会计工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小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015年2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6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交易(卖出),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2.90%,该部分股票的购回日为2015年8月11日。因公司2015年5月20日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每10股转增20股),该部分股票增至3,195万股。 2015年6月12日,公司接到通鼎集团通知,通鼎集团经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上述股票的购回延期至2016年2月3日进行。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约定购回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4)。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2015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48.99%,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以及光棒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所致。 2、应收账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上升39.18%,主要原因系公司下半年货款主要集中四季度回款所致。 3、预付账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上升198.09%,主要原因系光棒项目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2015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了93.87%,主要原因系公司可转债专户资金定期存款到期收息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2015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了72.75%,主要原因系理财资金到期所致。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5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上升了73.40%,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增加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2015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上升了67.50%,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增加所致。 8、工程物资:2015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了89.76%,主要原因系公司光棒项目耗用所致。 9、应交税费:2015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48.32%,主要因系本期缴纳去年末应交增值税较多所致。 10、应付利息:2015年9月期末余额年初余额下降34.95%,主要原因系可转债转股后利息结转所致。 11、其他应付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较年初余额上升207.38%,主要原因系控股股东通鼎集团向公司财务资助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5年9月30日期末较年初余额下降50%,原因系公司本期归还到期的银行贷款所致。 13、应付债券:2015年9月30日期末较年初余额下降100%,主要原因系公司可转债转股所致。 14、股本:2015年9月30日期末较年初余额上升226.22%,主要原因系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可转债转股所致。 15、资本公积:2015年9月30日期末较年初余额下降32.46%,主要原因系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所致。 16、少数股东权益:2015年9月30日期末较年初余额上升39.48%,主要原因系本期非全资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17、营业税金及附加:2015年1-9月发生额较去年同期金额上升59.48%,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值税缴纳金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使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相应增加。 18、资产减值损失:20151-9月发生额较去年同期金额上升45.03%,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比去年同期计提增加所致。 19、投资收益;2015年1-9月发生额较去年同期金额上升273.39%,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增加,确认股权收购企业的收益所致。 20、营业外收入:2015年1-9月发生额较去年同期金额下降37.68%,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收到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21、营业外支出:2015年1-9月发生额较去年同期金额下降92.57%,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非公开发行预案》等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等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反馈意见回复相关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反馈意见回复的书面材料已于2015年10月13日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截至目前,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2015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等与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目前,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材料尚未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 3、2015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有关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小平先生的重大信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小平先生应相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暂不能完全履行董事长职责。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暂由公司董事钱慧芳女士代理行使董事长职责,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直至董事长沈小平先生恢复履行职责,或者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改选董事长并通过改选董事长议案之日。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免去沈小平先生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议案》,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沈小平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因沈小平先生正协助相关部门调查,无法正常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特免去其公司董事长职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免去其公司董事职务。 2015年6月10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免去沈小平先生公司董事职务,并增补宋军为公司董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实行有效的董事会决策及高管团队分工负责的运作模式,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目前公司经营稳定,运作正常。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相关部门以及沈小平先生家属有关该事项进展的通知。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慧芳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15-163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接到实际控股人沈小平先生有关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的通知,沈小平先生将2014年10月23日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6,350,000股股份(2015年5月20日除权后变为19,050,000股)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该部分股的股权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解冻日期为2015年10月26日。 截止本公告日,沈小平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69,794,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2%,不存在股份质押情况。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15-164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8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1名委托(宋军委托贺忠良)。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钱慧芳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为限,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的融资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15-166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为限,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科技”)在银行的融资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光电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 名称: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在江苏省吴江市震泽八都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南防修 注册资本:10,0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铁路数字信号电缆、铁路特种电缆、通信电缆及光缆生产;本公司自产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光电科技资产总额为29,337.09万元,负债总额为7,900.4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6,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900.4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为0,净资产为21,436.67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23,757.79万元,利润总额为6,257.68万元,净利润为5,323.46万元(经审计数据)。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光电科技资产总额为29,410.25万元,负债总额为5,775.6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775.1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为0,净资产为23,634.55万元,2015年1月~9月营业收入为11,509.27万元,利润总额为2,582.90万元,净利润为2,197.88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待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正式与光电科技及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81%,逾期担保为0,全部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本次担保合同签署后,上述担保情况将最高增加至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07%,且全部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为了保证光电科技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为限,为光电科技在银行的融资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董事会对光电科技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该公司内控制度健全,产品销路稳定,其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贷款,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光电科技2014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和201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光电科技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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