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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友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舟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国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2015年9月24日,控股股东王友林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49.6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个人融资提供担保。现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目前,王友林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5,501.8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07%;持有质押状态的公司股份5,149.63万股,占王友林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4.5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7%。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了42.38%,主要原因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分红支付的现金增加;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了45.69%,主要原因系本期内转让给供应商应收票据增加;

  3、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了44.66%,主要原因系大项目增加,公司对大项目的收款条件有所放宽;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了34.82%,主要原因系投标保证金的增加;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了391.67%,原因系截止本期末一年内到期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一年以上)增加;

  6、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了45.67%,原因系投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43.86%,原因系公司前期购买的一年以上的理财产品将大量在一年内到期且本期减少购买一年以上期限的理财产品;

  8、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了53.45%,主要原因系成都康力、中山广都基建工程、新达部件园及康力综合楼改造等建设投资增加;

  9、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了52.17%,原因系2014年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票据在本期期末全部到期,本期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的金额减少;

  10、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了55.09%,主要原因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导致;

  11、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了32.47%,主要原因系预提业务费、运输增加所致;

  12、专项储备较期初增加了64.12%,原因系本期计提的安全生产专项储备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长47.99%,主要原因系公司按照应收款项的账龄计提减值准备较去年同期增加;

  2、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58.29%,原因是系公司本期取得理财产品收益增加;

  3、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61.37%,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减少;

  4、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3.66%,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7.64%,主要原因系供应商支付方式的改变所致:公司2014年1月份开始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承兑期限6个月,承兑汇票保证金为承兑汇票金额的50%);公司从2014年2月把支付货款的时间从原来的月末支付调整为下月初支付,即2014年1-9月只支付了8个月的货款,而2015年1-9月支付的是9个月货款;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2.87%,主要原因系本期较去年同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信托产品减少,本期较去年同期赎回银行理财产品及信托产品增加以及投资收益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69.98%;原因系本期分配的现金股利与去年同期对比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与相关股东交流、券商商讨相关方案,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友林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544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期半天。本次董事会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其中,董事刘占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友林先生主持。经过全体董事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通过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对照审核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0月29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15.11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60,225,016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5、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6、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1,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9、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序、顺利推进和实施,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起止时间、发行数量、定价方式、发行价格、认购方式、发行对象以及其他与发行和上市有关的事宜;

  2、如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方案范围之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等进行相应调整;

  3、聘请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批准、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及股份认购有关的各项文件;

  4、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项并根据审批机关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为本次募集资金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登记、上市和锁定等事宜;

  8、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9、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康力机器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康力机器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通知、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545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期半天。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过全体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通过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对照审核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0月29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15.11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60,225,016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5)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6)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1,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9)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做出的该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康力机器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康力机器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继续扩大公司在机器人行业的投资力度,完善公司机器人的产业布局,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547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7号《关于核准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7.10元,募集资金总额90,785.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5,500.00万元后余额85,285.00万元,已由承销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3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和发行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614.145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4,670.8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10)011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87,006.2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4,064.10万元,支付手续费4.5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724.1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0年12月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募投项目"电梯、扶梯关键部件生产线项目"及对"控制系统生产线"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司将该子项目实施方式由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调整为新设立的子公司苏州新里程电控系统有限公司。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2010年12月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募投项目"电梯、扶梯关键部件生产线项目"及对"控制系统生产线"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司将该子项目总投资额由2,500万元增加为3,7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1,200万元。

  (2)2010年6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使用3,000万元购置土地和新建供募投项目中门机及层门装置生产线项目使用的生产厂房。2011年5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购置土地和新建供募投项目中门机及层门装置生产线项目使用的厂房”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使用3,000万元超募资金来追加该项目的投资。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中高速电梯柔性生产线”项目已于2011年9月实施完成,实际投资8,325.93万元,承诺投资8,200.00万元,项目实际投资额超过承诺总额 125.93万元,以专户资金利息收入支付;

  (2)“大高度、公交型扶梯生产线”项目已于2012年6月实施完成,实际投资6,808.31万元,承诺投资6,520.00万元,项目实际投资额超过承诺总额 288.31万元,以专户资金利息收入支付;

  (3)“电梯、扶梯关键部件生产线”项目已于2011年12月实施完成,实际投资3,091.33万元,承诺投资2,980.00万元,项目实际投资额超过承诺总额 111.33万元,以专户资金利息收入支付;

  (4)“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已于2012年6月实施完成,实际投资3,714.32万元,承诺投资3,700万元,项目实际投资额超过承诺总额14.32万元,以专户资金利息收入支付;

  (5)“建设广东中山电扶梯配件”项目已于2011年12月实施完成,实际投资8,030.38万元,承诺投资8,000.00万元,项目实际投资额超过承诺总额30.38万元,以专户资金利息收入支付;

  (6)“建设营销服务网络” 项目已于2013年12月实施完成,实际投资15,378.38万元,承诺投资14,562.00万元,项目实际投资额超过承诺总额816.38万元,以专户资金利息收入支付;

  (7)“购置土地和新建供募投项目中门机及层门装置生产线项目使用的厂房” 项目已于2013年1月实施完成,实际投资6,043.71万元,承诺投资6,000.00万元,项目实际投资额超过承诺总额43.71万元,以专户资金利息收入支付。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情况

  2011年7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6,000.00万元对苏州新达进行增资,用于苏州新达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2010年3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为8,000.00 万元。上述款项公司已于2010 年6 月25 日以3,000.00万元;2010年8月2日以5,000.00万元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大高度、公交型扶梯生产线项目”与“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大高度、公交型扶梯生产线项目”节余资金3,454.53万元、“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的节余资金542.19万元分别永久补充公司及子公司苏州新里程日常经常所需的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该项目作为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建设营销服务网络项目

  该项目使用14,562.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2010年9月-2013年12月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成立30个分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末,已使用募集资金15,378.38万元,已经成立44家分公司,其中23家已经取得安装维保资质,公司将加快建设营销服务网络;

  (3)购置土地和建设新研发大楼项目:

  该项目作为购置土地和建设研发大楼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购置土地和新建供募投项目中门机及层门装置生产线项目使用的厂房项目:

  该项目作为购置土地和新建供募投项目中门机及层门装置生产线项目使用的厂房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2。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建设广东中山电扶梯配件项目于2011年12月实施完成,截止2015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实现效益2,029.81万元,承诺效益6,892.21万元,累计实现效益低于承诺效益70.55%。主要原因系受该区域客户变化的影响,原计划的配套部件产品销售未能达到预期。目前中山工厂已调整发展战略,在原有电梯配套部件生产的基础上增加整机产品制造。整体上,中山工厂已具备整机产品的制造能力,预计效益将逐步增加。

  注2:成都康力电梯有限公司项目由于受到项目工业园区整体建设的影响,区域配套不完善,导致该项目建设期滞后,该项目于2013年12月部分完成投产,现项目仍在抓紧建设中。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548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

  康力机器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12年4月,科技部出台《智能制造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和《服务机器人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培育发展工业和服务机器人新兴产业。随着国家及地方支持政策的逐步加码,中国机器人市场已经从示范性推广到全面运用,机器人产业已成为国家规划的重点支持产业。2015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时指出,围绕医疗健康、家庭服务、教育娱乐等服务机器人应用需求,积极研发新产品,促进机器人标准化、模块化发展,扩大市场应用。未来服务机器人将成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继续发展电梯主营业务的同时,利用良好的制造业技术基础,积极开拓机器人产业,以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2014年12月份,公司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取得了北京康力优蓝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40%的股权。

  本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康力机器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康力机器人产业投资”),继续扩大公司在该行业的投资力度,完善公司机器人领域的产业布局。

  2、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事项系由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次对外投资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公司拟采取分期缴纳出资的方式,每期出资具体金额视对外投资开展情况逐步投入。

  2、康力机器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拟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对机器人及其关键核心部件领域内的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与投资咨询业务。(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康力机器人产业投资,加大机器人行业投资力度,主要用于:投资拥有机器人关键核心部件研发技术的公司;通过控股或者参股等方式,完善公司在机器人领域的产业布局。

  2、风险分析

  本次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战略规划,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本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强化管理力度,保证对子公司的有效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本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549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提请召开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3: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2日—2015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15:00至2015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期限:半天

  7、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9日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审议《发行方式》

  (3)审议《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4)审议《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5)审议《限售期》

  (6)审议《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7)审议《股票上市地点》

  (8)审议《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9)审议《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将对前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5年11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号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单位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单位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1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陆玲燕

  联系电话:0512-63293967

  传真:0512-63299905

  地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号

  邮编:215213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证券代码:362367;投票简称为“康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367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5)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15:00至2015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样本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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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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