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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从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147.40%,主要是报告期内定向增发股份以及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123.13%,主要是报告期内集中采购业务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54.26%,主要是报告期内投标及履约保证金支出增加所致。 4、长期应收款较年初增长78.1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确认BT工程应收款所致。 5、商誉较年初增长51.2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广州园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所致。 6、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5.09亿元,较年初增长5.09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了对参股公司委托贷款所致。 7、应付票据较年初增长123.7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用票据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8、应付利息较年初下降40.4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公司债一年利息所致。 9、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70.2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调整借款结构,长期贷款规模增加所致。 10、应付债券较年初增长114.7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资金到位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长412.04%,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工程利息余额增加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82.38%,主要是报告期内工程项目递延收益减少所致。 13、资本公积较年初增长140.92%,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定向增发股份以及一期股权激励行权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长136.98%,主要是报告期内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4.0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工程后期维护费、运输费和日常经营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36.3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增长,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71.63%,主要是报告期内参股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61.44%,主要是去年同期公司处置了办公楼所致。 5、所得税较上年同期下降62.83%,主要是报告期内利润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20.9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项目投入资金较大,未到回款期,公司经营垫资较多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77.3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742.84%,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定向增发股份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27.70%,主要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较去年同期增加的综合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1)2011年3月23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山东棕榈园林有限公司与聊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聊城九州生态公园投资建设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工程款总价暂定为 20,4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暂无进展。 2)2011年5月13日,公司与聊城市人民政府签署了《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投资建设合同》,合同工程款总价暂定为170,000.00万元。 A.2012年6月11日,公司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示范段实施协议》,合同金额15,000.00万元,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是聊城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代表聊城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徒骇河景观工程分段投资建设合同。目前该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2,493.50万元。 B.公司于2013年7月16日收到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实施协议(第二期)》,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9,600.00万元;《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实施协议(第三期)》,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合计金额24,60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9,135.26万元。 C.公司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实施协议(第四期)》,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22,80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6,060.32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项目合计实现营业收入47,689.08万元。 3)2011年10月27日,公司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吉林省低碳产业园科技生态碳汇区四季城开发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金额约为人民币800,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无进展。 4)2012年9月21日,公司与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工程总价暂定为18,96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无进展。 5)2012年11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胜伟园林科技有限公司与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利局签署了《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合同工程款总价暂定为65,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64,269.27万元。 6)2012年12月6日,公司与从化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城乡园林景观及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协议金额约80,000.00万元人民币。 A.2013年6月13日,公司与从化市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签署《从化市风云岭主题公园建设工程一期(市民广场、人工沙滩)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2,446.3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282.14万元。 B.2013年7月18日,公司与从化市林业局签署《增从-街北高速互通立交从化白田岗出入口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663.4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589.10万元。 C.公司与从化市林业局签署的《从化市街口城区流溪大桥段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1,399.8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069.24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项目合计实现营业收入3,940.48万元。 7)2012年12月7日,公司与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截至报告期末,双方尚未有签署具体合作合同。 8)2013年5月17日,公司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和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商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共同签署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商务区景观工程BT项目合作协议》。工程投资概算约77,596.21万元,由铁汉生态、棕榈园林共同作为本合同的主办人和总承包人,工程运作各占50%,公司实际工程总额为38,798.10万元。2013年5月17日,公司与铁汉生态共同投资成立“潍坊棕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投资收益3,490.46万元。 9)2013年6月9日,公司与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签署了“兴业环城大道绿化设计施工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书》,其中设计合同金额为799.30万元,施工合同金额为42,437.66万元,合计合同金额为43,236.9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33,104.53万元。 10)2013年7月26日,公司与五华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广东五华县琴江流域生态景观及配套设施建设BT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金额约人民币50,000万元。 2013年10月,公司与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署了《广东五华县琴江流域生态景观及配套工程建设-移交(BT)合同》,合同金额为39,727.0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实现工程营业收入25,392.32万元,设计收入78.29万元,投资收益1,595.74万元。 11)2014年8月16日,公司与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签署了《建国大道(鞍海路与建国大道交叉点至大屯老道)第一标段景观工程施工合同》、《鞍山市鞍山路(通海大道至汇园大道)四标段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合计合同金额为17,865.7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1,359.03万元。 12)2014年12月30日,公司与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郑东新区龙湖生态绿化建设(一期)等项目施工一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7,526.3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0,089.16万元。 13)报告期内,公司与梅州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梅州城区半岛滨水公园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14,304.96万元;签署了《梅州城区马鞍山公园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20,563.38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共实现营业收入45.33万元。 (二)公司发行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情况 2015年8月6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亿元,发行利率4.39%,期限一年,起息日期2015年8月7日,兑付日期2016年8月6日。 (三)公司发行2015年中期票据的情况 1、2015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 2、2015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359号),接受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核定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3、2015年9月8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发行利率5.50%,期限三年,起息日期2015年9月10日,兑付日期2018年9月10日。 (四)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1、201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园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300万元收购广州园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2、2015年7月9日,相关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已领取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五)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1、201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并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批准公司发行不超过11亿元的公司债券,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5-104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分别于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7日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2015-083、2015-085)。 2015年9月24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9),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争取在2015年11月25日前披露相关预案并申请复牌。公司已于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22日对外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2015-094、2015-098)。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5-103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10月28日,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棕榈园林”)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背景 本轮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是贯彻落实棕榈园林中长期战略的既定部署。公司早在上市之初就明确提出从生产型企业逐渐过渡到职能管理型、最终完成资源管理型企业的转型目标;同时,公司成立30周年(2014年)提出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的实施落地,也对公司管理模式与组织架构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达到50亿元,位居行业第一,但同时,公司意识到原有的管控模式已难以适应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营业收入逐年增长的同时,公司的盈利能力却未能实现同步增长,出现了“增产不增收”的现象。因此,公司必须改变原有管理模式,优化组织架构,提升管理效率和效能,从而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提高效益,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具有充分必要性。 二、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目标 此次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我们希望达致的目标主要是: (一)服务未来企业发展,完成从传统企业向“三会一层”现代企业治理模式的逐步转变,建立适应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 (二)服务生态城镇升级转型的企业战略,建立战略管理体系,促进和保障转型战略落地,逐步完成从传统生产管理型向资源管理型企业转型。 (三)通过“目标-计划-监控-考核-激励”环节完善业务闭环管理,进一步明晰业务管理中的权责利,优化管理机制,逐步完成从传统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提升盈利能力。 (四)以企业战略为导向,优化总部与各战略业务单元(SBU)之间的职能定位,促进战略业务单元的业务发展和战略转型。 三、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主要内容 本轮改革将原有的职能部门及事业部进行改革重组,重新设立“6大战略业务单元”和“8大职能部门”。6大战略业务单元分别是工程事业部、市政事业部、苗木事业部、设计事业部、投资事业部、生态城镇研究院。8大职能部门分别是: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总裁办公室、战略发展部、运营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和法务部。 6大战略业务单元以战略和业务为导向,通过“目标-计划-监控-考核-激励”形成闭环式管理,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同时公司鼓励内部创业,以项目公司作为内部优秀员工的创业平台,承接公司的工程施工管理及图纸制作,激发员工积极性,解放生产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职能部门主要以服务、过程的监督、后期审计、评价等职能为主。其中新设立的“战略发展部”主要负责公司实施战略管理、投资管理、资本运营管理和业务协同的核心部门,并为公司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的战略、投资和资本运营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新设立的“运营管理部”作为公司实施战略过程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监控公司的战略执行落地,及管理运营流程的优化创新。 公司组织架构改革完成后,经营管理层将对相关岗位及人员进行优化配置。 四、此次组织架构调整对公司及未来业务的影响 本轮改革对公司的影响主要在以下三个层面体现: (一)传统业务层面——通过管理权责利的充分下放,释放生产力,增强各战略业务单元业务拓展积极性与灵活性,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效率、降低成本、提高项目毛利率,增厚上市公司利润。 (二)新战略业务层面——按照公司生态城镇新战略转型方向,通过资源和资本合作继续推进泛规划设计、环境综合治理与智慧城镇领域能力建设,一方面拓展增量业务,增加业绩贡献,另一方面与PPP项目协同联动,既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同时为政府提供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充分发挥企业的综合协同服务优势,又可以反哺传统业务。 (三)孵化业务层面——本轮改革将投资板块作为企业6大战略业务单元之一,未来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在大环境、大消费与互(物)联网等领域通过孵化和收购等方式拓展业务,目前已涉足苗木O2O、社区O2O等行业,可对企业长期战略落地和业务协同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5-101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暨更换董事会 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孟尧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对李孟尧先生在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冯玉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冯玉兰女士已于2011年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 邮政编码:510627 电话:020-85189002 传真:020-85189000 电子邮箱:002431@palm-la.com 冯玉兰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 冯玉兰:女,中国国籍,1978年生,本科学历,2011年2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公司行政部高级主管、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棕榈资本总经理。 冯玉兰女士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而持有公司股份48,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5-100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吴桂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配合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实现公司从生产型企业逐渐过渡到职能管理型、最终完成资源管理型企业的转型目标,公司将原有的职能部门及事业部进行改革重组,重新设立“6大战略业务单元”和“8大职能部门”。6大战略业务单元分别是工程事业部、市政事业部、苗木事业部、设计事业部、投资事业部、生态城镇研究院。8大职能部门分别是: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总裁办公室、战略发展部、运营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和法务部。 6大战略业务单元以战略和业务为导向,通过“目标-计划-监控-考核-激励”形成闭环式管理,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同时公司鼓励内部创业,以项目公司作为内部优秀员工的创业平台,承接公司的工程施工管理及图纸制作,激发员工积极性,解放生产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职能部门主要以服务、过程的监督、后期审计、评价等职能为主。其中新设立的“战略发展部”主要负责公司实施战略管理、投资管理、资本运营管理和业务协同的核心部门,并为公司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的战略、投资和资本运营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新设立的“运营管理部”作为公司实施战略过程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监控公司的战略执行落地,及管理运营流程的优化创新。 公司组织架构改革完成后,经营管理层将对相关岗位及人员进行优化配置。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说明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原董事会秘书李孟尧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冯玉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独立董事对高管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暨更换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暨更换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冯玉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独立董事对高管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暨更换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暨更换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5-102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丁秋莲女士,副总经理吴建昌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报告,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内部职责调整需要,丁秋莲女士、吴建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递交之日起生效。 丁秋莲女士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一职;吴建昌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主要负责公司苗木事业部的大项目管理。 丁秋莲女士、吴建昌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丁秋莲女士、吴建昌先生任职公司副总经理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业务管理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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