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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2.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2.3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叶明华、总经理陈现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少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由 209,380,413股变为418,760,826股,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6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明华 日期:2015-10-30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5-56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3日以传真、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下午2: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叶明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新华光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临2015-57号《关于增加新华光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明华、李克炎、陈现河、欧阳俊涛、陈良5名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4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5-57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新华光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3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防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2015年度新华光公司与华光小原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15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17号《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光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原因 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集团”)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推进集中采购工作,将新华光公司设立为光电集团光学材料采购中心,根据目前其业务发展,预计2015年度新华光公司向光电集团附属企业销售光学材料产品为900万元。 2、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新华光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此事项属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叶明华、李克炎、陈现河、欧阳俊涛、陈良回避表决,议案以4票同意获得通过。 公司3位独立董事对增加新华光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新华光公司增加2015年度关联销售额度属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销售业务,有利于新华光公司的经营活动,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3、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光电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光电集团附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新华光公司与光电集团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均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时由双方协商确定主要交易条款,签订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新华光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销售业务,按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开拓了新市场,能够促进新华光公司不断改进产品质量,有利于新华光公司的经营活动。 3、上述关联交易占新华光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不形成依赖,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增加新华光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84 证券简称:光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58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0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长乐中路35号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明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峰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晴川律师事务所 律师:殷勇、郭秀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光电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光电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晴川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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