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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怀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振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怡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本公司已就佳通轮胎关于解决本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进行了公告。佳通轮胎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总体安排为:在配套和出口市场,通过划分市场、产品或优先销售等避免下属企业与本公司产生竞争性投标;在替换市场,本公司已经托管佳通轮胎国内的替换市场销售网络,以就近原则划分销售区域或以产品的品牌、规格、市场定位等区分销售以避免产生竞争性投标。除采取上述原则外,佳通轮胎也保证完成销售本公司不低于70%的产出以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通过采取上述划分市场、产品或优先销售等方法,本公司与佳通轮胎在产品销售上已避免产生竞争性投标,从而消除了同业竞争。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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