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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中冠A、中冠B 公告编号:2015-06146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新增提案。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0月15日及2015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6141)、《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6145),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二)会议召集人: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下午15:00 至2015年10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 (五)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永峰先生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0月23日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股份259,216,4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728%。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253,581,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34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12人,代表公司股份5,634,5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数的1.3384%。 (二)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1人,代表股份253,061,856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805%。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247,427,323股,占公司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77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5,634,533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27%。 (三)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6,154,556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54%。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6,154,556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5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次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公司新一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如下: 1、选举陈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 陈略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胡永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 胡永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李尔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 李尔龙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梁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 梁荣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王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 王镭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白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 白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唐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唐建新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张宇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张宇锋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江崇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江崇光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次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公司新一届(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如下: 1、选举董炳根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 ■ 董炳根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黄胜得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 ■ 黄胜得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另外,吴晓明先生为公司本届监事会职工代表推举监事。 上述议案中,议案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议案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10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昱颉律师、李国周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文件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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