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国内PPP实践空间广大 2015-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林涛 周逸斌 杨韬
宁波市金融办 林涛 周逸斌 杨韬
近年来,国内开始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新一轮探索,除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外,全国已有20余个省市发布了PPP相关指导实施意见,配套项目资源库也逐步建成。 从政府和投资人利益风险分配的角度出发,可将国内新一轮PPP探索实践分为标准PPP模式、过渡模式和民间募资模式共三大类。 建议地方政府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加速PPP模式的推广运用:一是积极推进实施标准PPP模式:首先是抓紧建立健全一揽子制度体系,为推广PPP项目提供切实可行依据;其次是全面筛选储备项目主体,做到增量与存量并重;最后是针对经营性、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的不同特征,分类设计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板,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创新推动PPP模式完善升级。首先是根据相关部委要求重新梳理现有项目库,及时调整不符要求的项目方案;其次是在合规前提下,审慎推进创新,如优化投资回报和投资引导机制,探索将非经营性项目与其他经营性项目或相关资源开发权打包,引进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信托等长期金融资本,学习“幸福轨道”经验探索撬动民间资本等;最后是设计合理退出方案,统筹各项目分期偿付的时间,鼓励投资者之间的交易转让,缓解政府“最后一棒”的财政压力。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