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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培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海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雪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641.47万元,减少51.16%,主要原因系公司将应收票据背书用于支付货款和工程款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3,687.72万元,增长391.69%,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增加了部分客户授信较期初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203.96万元,减少48.08%,主要原因系公司定期存款较期初减少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42.94万元,增长99.63%,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备用金较期初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5,032.44万元,增长38.02%,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项目建设尚未到验收期所致; (6)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520.91万元,增长35.48%,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新增土地使用权所致; (7)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0,5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系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8)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950.18万元,增长95.60%,主要原因系公司项目建设材料采购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9)股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6,553.71万元,增长30.0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发生数减少1518.81万元,减少56.40%,主要原因系公司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03.30万元,减少125.79%,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支付货款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248.79万元,增长17.26%;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8907.96万元,减少81.78%,主要原因系筹资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培服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6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7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监事会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没有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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