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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10月30日起,本公司增加中信期货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信期货柜台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平台申购、赎回、定投或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最低申购金额:投资者应与中信期货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无级差。 2、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 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10月30日起,本公司增加中国民生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国民生银行柜台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平台、手机客户端申购、赎回、定投或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最低申购金额:投资者应与中国民生银行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级差为人民币100元及其整数倍。 2、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规则参照中国民生银行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68 网站:www.cmbc.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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