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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施洪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成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成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以上及下文中“重大资产出售”是指公司本期将所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毅胜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份(股权)以外的所有资产与负债(包括或有负债)出售给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 利润表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现金流量表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6月23日,公司六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5年6月25日进行披露:公司拟将所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毅胜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份(股权)以外的所有资产与负债(包括或有负债)出售给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投资本将以现金向公司支付对价;2015年7月2日,公司六届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5年7月3日进行披露:公司拟支付现金收购国投中谷期货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由国投中谷期货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持股100%的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7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重组事宜。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履行上述重组后续审批及资产交割程序。最新进展请参见公司2015年9月26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与进展公告》(临2015-091)、2015年10月1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及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临2015-092)。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与2015年半年报无差异,包括前次收购安信证券、2015年7月重大资产出售与2015年7月重大资产购买与吸收合并各方出具的目前尚在履行的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预计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较大增长,主要由于公司抓住证券市场行情机遇,积极推动各项业务快速发展,预计本年各项业务均将实现较大盈利增长。 公司名称: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洪祥 日期:2015-10-28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安信 公告编号:临2015-097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15年10月28日在深圳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施洪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及议案: 1、《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正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2、《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和指定媒体的公司公告(临2015-098号)。 3、《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和指定媒体的公司公告(临2015-099号)。 特此公告。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安信 公告编号:临2015-098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试行)》(财金〔2010〕169号)和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5〕43号)等对国投集团及控股企业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要求,同时公司重组后业务架构和规模发生很大变化,公司拟变更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费用共30万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2年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来,在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提供客观、公正、优质的审计服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审计工作所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立信所是中国最早建立的和最有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请立信所作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安信 公告编号:2015-099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17日 下午2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京闽中心酒店26楼3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7日 至201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决议见2015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全部议案文本将于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 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 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法 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传真电话:021-68762523,联系电话:021-68763708。 4、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5、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158号京闽中心酒店26楼2号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股东出席现场会议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安信 公告编号:临2015-100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行业分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所属行业分类由纺织业变更为资本市场服务,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行业分类结果详见中国证监会网站《2015年 3 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scb/ssgshyfljg/201510/t20151027_285618.html 特此公告。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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