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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俞向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炳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乃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1-9月主要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 注:结算面积为房地产项目结转收入面积。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9月房地产项目出租情况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3年7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西安高科(集团)公司和控股股东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就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做出了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及上海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4]5号)的规定,高科集团和高新地产出具的承诺,未有明确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履约时限,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就该事项进行了专项披露。 根据上述规定,实际控制人高科集团和控股股东高新地产对相关承诺重新进行了规范。2014年6月25日,公司分别收到了高科集团、高新地产出具的新《承诺函》,并于2014年6月26日进行了披露。 截止2015年9月底,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俞向前 2015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天地源 股票代码:600665 公告编号:临2015-041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张彦峰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宫蒲玲代为表决。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11名。董事张彦峰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宫蒲玲代为表决。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3日以邮件、短信的方式将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发送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审议《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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