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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马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安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象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4月15日本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申请于2015年4月21日上报中国证监会,并于2015年5月11日获得受理,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2015年7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60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并于2015年8月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证监许可[2015]1858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178,257,862股,已于2015年10月15日完成证监会的报备工作,2015年10月19日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新股登记工作,现在等深交所的上市审批。 2、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用于支付相关中介机构等费用、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的研发及运营费用。 3、2015年9月15日,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并领取了新签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持有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2015-070号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权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58号),核准公司向深圳市权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发行134,801,83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3,456,03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6日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1)。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上市等工作尚未实施完毕,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9月15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资产交割已经实施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至此,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成,公司持有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5年9月30日刊登了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2015年9月30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5)。 2015年10月15日,公司就本次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于2015年10月19日完成本次增发股份新股登记工作。2015年10月22日,公司就本次新增股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上市申请材料,现在等待新增股份的上市审批。 后续公司需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核准文件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工作。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工作,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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