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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谷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晓琼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分析: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比期初增加1.45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增加了资管产品的资产配置。 2)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88.94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之子公司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合并海外内饰业务而增加的应收账款。 3) 预付款项比期初减少146.4亿元,主要原因为期初汽车销售企业支付合营整车制造企业的预付车款在本期随着合营整车制造企业的完工交付而减少。 4) 应收利息比期初增加1.67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增加的应收客户利息。 5)应收股利比期初增加26.22亿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合联营企业宣告发放红利。 6)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10.42亿元,剔除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影响后,主要原因为公司应收新能源补贴款增加。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50.15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增加的一年内到期的汽车金融个人消费贷款。 8) 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263.38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增加的短期贷款。 9) 发放贷款及垫款比期初增加262.93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增加的长期贷款。 1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期初增加204.28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了基金投资规模。 11) 商誉比期初增加4.57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合并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而产生的商誉。 12)拆入资金比期初增加180.78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合并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而增加的拆入资金。 13)预收款项比期初减少118.24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整车销售企业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14)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16.77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上半年完成企业上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致。 15) 应付利息比期初增加5.7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增加的应付利息。 16) 应付股利比期初增加5.54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之子公司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17) 应付债券比期初增加66.72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增加的公司债。 18)递延收益比期初增加37.4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增加的递延收益。 (2)利润表项目 2015年1-9月,公司实现整车销售413.38万辆,同比下降1.28%;实现营业总收入4760.5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2.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8%。 (3)现金流量表项目 2015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197.45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09%。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9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5-036公告)。 2015年10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5-038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16日起继续停牌。 2015年10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5-039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3日起继续停牌。 2015年10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5-041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3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0天, 最晚于2015年11月18日复牌。 公司停牌期间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相关进展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期公司之子公司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立控股子公司延锋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所占股比为70%,该公司于2015年7月1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名称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 虹 日期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40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收到7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的公告》(临2015-041)。 (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41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9日起停牌,并分别于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0月23日发布了相关停牌及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0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5-036、2015-038、2015-039公告)。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30日起继续停牌。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收到7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3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0天,最晚于2015年11月18日复牌。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筹划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进展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进一步论证过程中,公司与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并进一步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需经过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的审批。公司正在积极与上海市国资委汇报、沟通本次发行方案,并努力取得相关部门的原则同意。 鉴于公司目前仍无法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已确定的和尚未确定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内容 1、已确定的内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初步确定为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含战略投资者),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创新转型战略相关的业务。 2、尚未确定的内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涉及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公司董事会已要求相关各方尽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并确定最终方案: 1、公司抓紧落实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以便尽早取得其原则同意; 2、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要求相关方尽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并完成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分析论证工作,加快与相关各方的沟通,确定最终非公开发行方案。 五、继续停牌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3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0天, 最晚于2015年11月18日复牌。 公司承诺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停牌期间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相关进展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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