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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三、所有董事均出席审议本报告的是次董事会。 四、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公司董事长郑少平先生、财务总监张方先生及财务经理李立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其他 公司内控工作进展: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公司已完成2015年3季度内控项目工作情况具体如下: 1. 组织总部及参与内控项目的子公司项目小组成员,审阅去年已完成流程风险,根据本年度业务变动情况进行梳理、修改和完善,完成对确认范围内的业务流程的描述; 2. 正在通过设计有效性测试和运行有效性测试,进行内控缺陷查找方面的工作; 3. 正在通过流程梳理,进行风险识别,编制风险识别清单; 公司已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事务所,已就内控审计方案和审计计划与会计师完成沟通,会计师正在进行初审工作。 公司按照2015年度内控工作方案的时间进度进行内控工作,项目进度符合工作方案的计划,没有差异与延迟。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A/深赤湾B 公告编号:2015-091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 2. 董事会会议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 3.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八名,共有八名参与通讯表决。 4.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保证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关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2015年9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2015年9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张建国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认为符合实际情况,公司将在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公告此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中开财务有限公司2015年9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 3. 《关于补选潘科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潘科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接受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的推荐,提名潘科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且提名程序合法。潘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4. 《关于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股东大会相关筹备工作。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潘科先生简历 潘科先生,1978年3月出生,获东北财经大学管理信息系统学士学位及大连海事大学物流工程硕士学位,现任招商局国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西部港区事务部总经理。历任深圳赤湾港集装箱有限公司操作部副经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港务本部集装箱部副经理,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物流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14年3月担任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潘科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A/深赤湾B 公告编号:2015-092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八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 2. 监事会会议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 3. 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会议应参加监事四名,共有四名参与通讯表决。 4.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如下: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关于补选余世新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余世新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接受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的推荐,提名余世新先生作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参加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余世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八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余世新先生简历 余世新先生,出生于1962年6月,毕业于郑州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中欧工商管理学院,先后获英语学学士学位、经济学硕士学位和工商管理硕士。余先生拥有交通行业逾二十年丰富的管理经验,历任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香港海通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担任招商局保税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3月加入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现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招商局保税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担任亚洲空运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兼副主席,2014年7月至今担任天津海天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5月至10月担任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余世新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A/深赤湾B 公告编号:2015-094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2015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 3. 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召开会议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14:50; (2)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15:00至2015年11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1)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投票规则: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权登记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本公司A、B股,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A股股东账户与B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地点:深圳市赤湾石油大厦8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名称及披露情况: (1)《关于补选潘科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余世新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2. 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八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1月12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深圳市赤湾石油大厦8楼。 2.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均以2015年11月12日17:00以前收到为准; (4)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22。 (2) 投票简称:赤湾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赤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如申报价格 1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价格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申报价格2.00元代表对议案2进行表决。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 3)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7)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15:00至2015年11月17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静競、陈丹 联系电话:86-755-26694222 转秘书处 联系传真:86-755-26684117(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深圳市赤湾石油大厦8楼 邮编:518067 2.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全部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股__________股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委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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