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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凌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传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爱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08金地债”债券持有人情况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2015年前三季度主要房地产项目汇总表面积 面积单位:平方米 ■ ■■ 注:以上项目可售面积根据政府最新规划审批结果得出,规划尤其是分期规划的调整会导致该数据在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出现变化。 2.6 房地产出租情况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中期票据 公司于2014年11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的事项。 2015年8月5日,公司完成第二期25亿元中期票据的发行,产品简称为“15金地MTN002”,产品代码为“101551056”。发行期限为5年,起息日为2015年8月5日,到期日为2020年8月5日。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为4.6%,按年付息。 2. 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60亿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5年8月26日,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77号文核准。2015年10月16日,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工作,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票面利率为4.18%,债券期限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克 日期:2015-10-29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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