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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15-061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0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现场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10月30日(周五)。 5、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下午15:00至2015年10月3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徐咸大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股份130,615,2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154%。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0,615,2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154%;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13,3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331%。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许迪律师、赵磊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尚颀德联汽车电子与大数据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130,615,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3,39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及增加建设内容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130,615,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3,39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许迪律师、赵磊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5-045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荐机构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的通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核准,公司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本次保荐机构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保荐机构事项。公司与原"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所有协议的履约方式、履约期限、协议效力均维持不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继续行使原"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项下的所有权利,承担其项下所有义务。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5-052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富士达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富士达")于2015年10月29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受理通知书》,中航富士达报送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材料已获受理。 中航富士达注册资本为6,270万元,公司对中航富士达的持股比例为58.182%。 中航富士达此次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15-075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发布了《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青岛华冶高温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股票已按有关规定自2015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尚在论证中,公司正在对目标资产进行尽职调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5-052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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