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邱醒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丽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1、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5,452.37万元,增长幅度为41.46%,主要原因系本期将Fineline 公司纳入合并所致。 2、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1,265.30万元,增长幅度为32.14%,主要原因系截止报告日本期收到的承兑汇票暂未完成背书转让、托收所致。 3、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23,553.43万元,增长幅度为48.70%,主要原因是:一是本期将Fineline 公司纳入合并所致;二是军工客户销售增长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4、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33,464.49万元,增长幅度为1109.17%,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司预付总部大楼款截止报告日,相关手续暂未完结;二是公司子公司广州兴森科技预付设备款,暂未办理验收所致。 5、其他应收款项较期初增加1,182.96万元,增长幅度为347.37%,主要原因系本期将Fineline 公司纳入合并所致。 6、期末长期应收款较期初增加2,050.92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将Fineline 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7、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2,084.93万元,下降幅度为47.56%,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装修装饰工程已完结。 8、期末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2,185.38万元,增长幅度为53.53%,主要系本期将Fineline 公司纳入合并所致。 9、期末商誉较期初增加19,576.67万元,增长幅度为787.50%,原因系本期子公司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收购Fineline 公司纳入合并所致。 10、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2,019.41万元,增长幅度为68.86%,主要原因系本期将Fineline 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1、期末应付股利较期初增加3,117.04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将Fineline 公司纳入合并所致。 12、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1,913.04万元,增长幅度为231.49%,主要系本期将Fineline 公司纳入合并所致。 13、期末递延收益较期初增加1,002.88万元,增长幅度为46.31%,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政府固定资产补贴款所致。 14、期末股本较期初增加27,256.92万元,增长幅度为122.01%,原因是:一是本期非公开增发2,458.46万元;二是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24,798.46万元。 15、期末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增加5,640.81万元,系本期将Fineline 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产生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二、 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9月较去年同期增加3,287.12万元,增长幅度为104.08%,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收购Fineline公司,之前相关的评估工作未完成,在第三季度调整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2、销售费用7-9月较去年同期增加1,471.60万元,增长幅度为50.58%,主要原因系本期将Fineline 公司纳入合并所致。 3、管理费用7-9月较去年同期增加3,526.54万元,增长幅度为51.72%,主要原因是:一是本期将Fineline 公司纳入合并所致;二是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7-9月较去年同期增加4,219.13万元,增长幅度为1352.25%,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兴森香港限公司收购Fineline公司纳入合并所致。 5、营业外收入7-9月较去年同期减少964.94万元,下降幅度79.29%,主要原因系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本期确认收入的金额减少所致。 6、所得税费用7-9月较去年同期减少586.65万元,下降幅度为228.74%,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可弥补亏损所致。 三、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3,121.98万元,增长幅度为36.04%,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相应的回款增加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增加903.50万元,增长幅度为257.86%,主要原因是:一是本期收到出口退税款增加;二是本期收到企业所得税返还增加。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766.28万元,增长幅度193.60%,主要原因是:一是本期将Fineline纳入合并所致;二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1,931.08万元,增长幅73.51%,主要原因系本期将Fineline 公司纳入合并所致。 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4,103.21万元,增长幅度93.87%,主要系本期Fineline 公司纳入合并所致。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3,593.29万元,同比下降43.99%, 主要系:一是本期新纳入合并Fineline公司预付一笔货款所致; 二是封装载板项目处于试量产至量产阶段,投入大于产出所致。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27,524.64万元,增长幅度为358.61% ,主要原因系公司购买总部大楼所致。 8、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5,797.90万元,下降幅度40.55%,主要原因系本期对外投资减少所致。 9、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6,310.64万元,原因系本期收购Fineline 公司所致。 10、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8,679.15万元,原因系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所致。 1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22,851.40万元,增长幅度为43.19%,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1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22,287.27万元,增长幅度为63.59%,主要原因系本期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因筹划重大海外并购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积极推动重大事项的进展,主要是海外PCB业务并购、拟成立海外并购基金、军工业务收购三个项目。停牌期间,公司根据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就上述事项的最终进展完成情况已进行了披露,公司股票于10月15日开市起复牌。 2、2015年10月9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上述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计划在二级市场以不超过12.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票不超过3,440万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回购期限内因公司股价未达到回购价格.即不超过每股12.5元,故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未能实施回购方案。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醒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