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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雪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重大变动项目 单位:元 ■ 2、 利润表重大变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重大变动项目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2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4号),核准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报告期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详情请见公司2015-048号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肖融、新疆泰达新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持股5%以上股东,均承诺其所持有股份自2015年3月25日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承诺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31,827.64万元、36,337.56万元、39,753.54万元、42,656.57万元(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上述承诺中,2014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股份限售承诺及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业绩承诺仍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雪峰 日期:2015-10-30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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