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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计划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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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5-066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简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9月,公司房地产项目实现签约金额15.82亿元,同比减少33.99%;实现签约面积6.52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9.63%;当期未有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0.16万平方米,同比减少97.11%。公司房地产自有物业出租面积为3.54万平方米,租金总收入794.97万元。 2015年1-9月,公司房地产项目实现签约金额36.04亿元,同比增长23.78%;实现签约面积15.1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26%;当期未有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17.0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1.78%。公司房地产自有物业出租面积为3.54万平方米,租金总收入2382.33万元。 鉴于销售和施工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和工程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40 证券简称:华业资本 公告编号:2015-067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赵双燕女士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选举尹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选举孙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选举刘荣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 选举王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合规开展的相关承诺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自查意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五项,全部为出席会议股东表决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议案全部为普通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山涛律师、甄晓华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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