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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俞龙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缪金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缪金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46.34%,主要系采购付款中采用应收承兑汇票付款的比例增加所致。 2)存货期末数比期初减少981.06万元,主要系因今年销售订单有所减少而相应减少备货所致。 3)在建工程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4.33%(绝对额增加4724.30万元),主要系募投项目建设持续投入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4.62%,主要系西区房屋装修款摊销所致。 5)短期借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绝对额减少1900万元,主要系公司加大承兑付款力度减少现金支出所致。 6)应付票据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绝对额减少785.75万元,主要系采购付款中采用应付票据比例减少所致。 7)应交税费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85.39%(绝对额减少647.45万元),主要系本期末采购设备增加进项税税额,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8)应付利息项目期末数减少59.74%,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项目期末数减少30.32%,系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解锁减少其他流动负债330.99万元和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股份减少其他流动负债5万元所致。 10)递延收益项目期末数绝对额增加780.11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年产240万套汽车座椅滑轨及900万件调角器重点创新项目资助资金600万元和新增120万套带锁止机构汽车座椅滑轨组件生产线项目资助资金200万元所致。 11)股本期末数增加12383.22万元,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2)资本公积期末数减少12062.22万元,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股权激励费用摊销所致。 13)库存股期末数减少336.01万元,系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解锁减少库存股330.99万元和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股份减少库存股5万元所致。 14)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31.30%,主要系公司应交增值税增加导致附加税相应增加。 15)财务费用同比增长72.25%,主要系2014年11月底公司募投账户资金已使用,导致本期利息收入大幅减少,财务费用增加。 16)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53.75万元,主要系因本期末较2014年底销售下降,应收账款随之下降而冲回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35.03%,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6717.46万元,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项目已进入收尾完工阶段,投入相应减少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3159.68万元,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还款同比增加、上期股权激励吸收投资而本期无此因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及其修订稿,该预案经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5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俞龙生 2015年10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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