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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合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联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2015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于2015年10月13日实施完成,故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股东持股数量为股本转增前的数据。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说明: 1. 应收票据:期末29,263,002.06元,比期初减少64.82%,系本期收到的票据背书转让所致。 2. 预付款项:期末33,421,291.61元,比期初增长36.98%,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项所致。 3. 其他应收款:期末13,212,779.18元,比期初增长39.43%,主要系本期暂付款项及周转备用金增加所致。 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4,285,928.48元,比期初增长58.65%,系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增加所致。 5. 投资性房地产:期末3,059,078.93元,比期初增长84.57%,系本期子公司湖北炊具对外出租厂房所致。 6. 衍生金融负债:期末1,166,053.33元,比期初增长35.05%,系期末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浮动亏损所致。 7. 应交税费:期末9,967,367.66元,比期初减少56.95%,系期末应交未交税金减少所致。 8. 应付利息:期末395,572.24元,比期初减少37.00%,系期末应计提的贷款利息减少所致。 9. 应付股利:期末48,000,000.00元,期初无余额,系期末计提应付未付股利所致。 10. 股本:期末312,000,000.00元,比期初增长30.00%,系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1. 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无余额,本期公司收购子公司湖北电器少数股东“中茂(香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于2015年1月末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完成收购,公司持有子公司湖北电器100%股权。 12.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1,430,119.3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3.41%,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13.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22,582,469.1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2.49%,主要系本期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1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302,61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1.41%,主要系本期远期结售汇浮动亏损所致。 15.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17,689,313.3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4.61%,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及委托贷款收益所致。 16. 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10,886,337.2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76%,主要系总部东厂搬迁费用减少所致。 17. 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15,503,681.5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2.64%,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1,008,467.6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75%,主要系本期经营性支出增长所致。 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16,937,731.8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4.99%,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及委托贷款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增加所致。 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44,853,983.6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9.64%,主要系本期贷款大幅减少及分派的现金股利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3月5日,公司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为陈合林、陈灵巧、林菊香、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爱仕达 1 号计划”)、兴证资管鑫众 1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鑫众 12 号计划”)、王相荣、林彦等 7名特定对象,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含 3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2,550 万元;并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7月7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89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15年9月12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相关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报中国证监会。 2015年10月13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需要公司、保荐机构等作出补充书面说明和解释的有关问题逐一落实,并公告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 2015年10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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