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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振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叶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美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公司资产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1.2报告期公司负债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1.3报告期公司所有者权益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1.4报告期公司利润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1.5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均履行其承诺事项。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公司名称: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振东 日期:2015.10.30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编号:临2015-020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发出通知,于2015年10月30日9: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占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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