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鲁君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华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黎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可转债发行事项(详见公告临2015-070)。 2.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详见公告临2015-063),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审核中。 3. 公司股权激励事项(详见公告临2015-054),目前国资监管部门正在审核中。 4. 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详见公告临2015-068),目前正在准备申报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七、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报告期内公司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影响,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3.5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简要经营情况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速转型升级的步伐,形成房地产、口岸经济、海洋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现代金融业的“3+2”产业格局。其中,房地产业务今年1-9月份实现合同销售面积10.3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6%;实现合同销售金额20.27亿元,同比增长258%。 公司名称: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鲁君四 日期:2015-10-29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