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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童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智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桂明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注1:主要系本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所致; 注2:主要系本期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注3:主要系开展正常经营业务所致; 注4: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注5:系本期开发项目尚未完工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注6: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注7:主要系业务正常结算所致; 注8:主要系本期缴纳各项税费所致; 注9:系本期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所致; 注10:主要系收到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注11: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款项增加所致; 注12:主要系上年同期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包括了原下属子公司深圳联亨技术有限公司,2014年8月该公司退出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注13:主要系上年同期在深圳联亨技术有限公司退出合并范围之后对其往来款项计提坏账所致; 注14:主要系对长飞光纤光缆持股比例下降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注15:主要是系税款退税减少所致; 注16:主要系上年同期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包括了原下属子公司深圳联亨技术有限公司,2014年8月该公司退出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注17: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减少所致; 注18:主要系本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所致; 注19: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国华 日期:2015-10-29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5-024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童国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5-025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长盈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科技”)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包括本次)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长盈科技持续生产经营发展,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对长盈科技提供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担保期限由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止,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长盈科技提供相同额度和期限的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长盈科技: 长盈科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本公司持有长盈科技99.625%的股权,注册地为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梅勇先生,公司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金属材料及制品、高效节能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电子设备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经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长盈科技资产总额19,830万元,负债总额9,22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8,785万元,无银行借款,净资产10,609万元,营业收入46,365万元,净利润316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 长盈科技资产总额26,349万元,负债总额16,40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6,195万元,净资产9,945万元,营业收入21,103万元,净利润1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长盈科技生产经营正常,无影响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长盈科技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在其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且无影响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重大事项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长盈科技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事前进行了严格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包括本次),占公司2015年9月30日净资产的8%,无逾期对外担保 。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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