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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光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崇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崇桂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季报中,公司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因生产经营活动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实际实现的经营业绩与预计业绩产生差异。因此,公司声明,该业绩预计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注:本报告中公司第二大股东“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原 “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而来。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财务费用发生额为-1,116.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86%,主要系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2、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实现投资收益406.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16%,主要系上年同期控股子公司贵州东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了其持有的贵州化兴监理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收益。 3、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为41,253.68万元,较年初增长556.42%,主要系收到业主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项目进度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53,716.13万元,较年初下降38.37%,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加大项目结算和收款力度,收回了黔希乙二醇和神华新疆煤基新材料等项目的进度款。 5、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0万元,较年初下降100%,主要原因为部分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业已领用安装并且确认了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年初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业已全部抵扣。 6、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为5,541.58万元,较年初增长846.67%,主要系本年度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及设备材料款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2,441.60万元,较年初下降80.95%,主要系上年年末计提的奖金在本年发放所致。 8、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余额为5,072.08万元,较年初下降30.03%,主要系本年缴纳了期初未交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所致。 9、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090.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9.93%,主要原因为:一方面本年工程总承包项目收到业主的工程款与公司支付的设备材料款及建安工程款的收支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另一方面本年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 10、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6.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6.53%,主要系本年尚未收到联营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所致。 1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22.5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0.41%,主要系本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进展情况 2015年8月17日,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五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会议决议、发行方案等材料发布于2015年8月19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正在推进之中,相关材料已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待批。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报告期内,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①伊犁新天年产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空分装置、污水处理及回用装置工程建设任务委托书 该合同正在履行,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到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及项目进度款122,176.68万元,项目已累计确认营业收入113,793.04万元。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确认收入198.16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9,399.19万元。 ②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0万吨/年合成氨、350万吨/年尿素项目(一期工程)公用装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 该合同正在履行,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到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及项目进度款89,035.43万元,项目已累计确认营业收入91,936.37万元。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确认营业收入1,433.40万元。该项目目前不存在应收账款情况。 ③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120万吨/年二甲醚项目一期工程6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EP+M(设计采购及项目管理)承包合同 该合同正在履行,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到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及项目进度款85,844.91万元,项目已累计确认营业收入78,581.21万元。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确认营业收入44.60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5,305.59万元。 ④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煤制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该合同正在履行,目前项目进度与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基本一致。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到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及项目进度款140,023.92万元,项目已累计确认收入112,291.39万元,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确认营业收入24,085.66万元。该项目目前不存在应收账款情况。 ⑤刚果(布)蒙哥1200kt/a钾肥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该合同正在履行之中,由于业主资金等原因项目实际进度滞后合同计划进度。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收到MAG公司支付的预付款及进度款折合人民币13,494.69万元,项目已累计确认收入21,888.87万元人民币,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确认营业收入1,398.39万元。该项目目前不存在账面应收账款情况。 ⑥黔西县黔希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乙二醇EPC总承包工程补充合同 该合同正在履行之中,由于业主原因项目实际进度滞后合同计划进度。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及项目进度款177,753.53万元,项目已累计确认收入127,106.68万元。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确认收入46,173.44万元。该项目目前不存在账面应收账款情况。 ⑦白俄罗斯“戈梅利化工厂”开放式股份公司60万吨/年氮磷钾化肥装置“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合同 该项目目前正在办理融资事宜。 ⑧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神华新疆煤基新材料项目净化装置、空分空压站装置、碳四烯烃转化装置合同协议书 该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止2015年9月30日,已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92,273.50万元,项目已累计确认收入63,272.27万元,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确认营业收入36,993.07万元。该项目目前不存在账面应收账款情况。 ⑨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该项目合同正在洽谈中。截止2015年9月30日,已收到业主预付的工程款1500万元。 ⑩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工程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书 该合同正在履行,由于业主原因项目实际进度滞后合同计划进度。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及进度款142,577.00万元,项目已累计确认营业收入87,233.25万元。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确认营业收入225.82万元。该项目目前不存在账面应收账款情况。 ?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伊泰-华电甘泉堡20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净化、尾气制氢装置及部分公辅工程建设工程承包、设备供货、材料采购、钢结构采购合同 该项目正在开展工程设计工作和履行国家相关核准程序。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及进度款718.38万元。该项目目前不存在账面应收账款情况。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光美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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