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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景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张弢 "一、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也不由登云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二、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的,转让价格不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如登云股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登云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登云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如登云股份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三、除前述股票锁定情形外,本人在担任登云股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2014年2月19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欧洪先 "一、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也不由登云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二、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的,转让价格不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如登云股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登云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登云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如登云股份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三、除前述股票锁定情形外,本人在担任登云股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2014年2月19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李盘生 "一、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也不由登云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二、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的,转让价格不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如登云股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登云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登云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如登云股份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三、除前述股票锁定情形外,本人在担任登云股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2014年2月19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罗天友 "一、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也不由登云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二、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的,转让价格不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如登云股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登云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登云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如登云股份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三、除前述股票锁定情形外,本人在担任登云股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2014年2月19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李区 "一、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也不由登云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二、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的,转让价格不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如登云股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登云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登云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如登云股份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三、除前述股票锁定情形外,本人在担任登云股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2014年2月19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黄树生 "一、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也不由登云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二、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的,转让价格不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如登云股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登云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登云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如登云股份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014年2月19日 2019-2-19 正常履行中 陈潮汉 "一、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也不由登云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二、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的,转让价格不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如登云股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登云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登云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如登云股份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014年2月19日 2019-2-19 正常履行中 莫桥彩 "一、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也不由登云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二、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的,转让价格不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如登云股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登云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登云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如登云股份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014年2月19日 2019-2-19 正常履行中 邓剑雄 "一、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也不由登云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二、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的,转让价格不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如登云股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登云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登云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如登云股份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三、除前述股票锁定情形外,本人在担任登云股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2014年2月19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一、在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若因超募原因导致登云股份股东需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票的,本公司将根据登云股份股东大会就相关事宜作出的决议,按规定比例及数量,依法向投资者转让所持登云股份之股份。二、除前述股份外,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也不由登云股份回购本公司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本公司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六个月内,不以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价格转让登云股份股票,如前述期间登云股份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公司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013年12月19日 2015-8-19 正常履行中 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在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若因超募原因导致登云股份股东需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票的,本企业将根据登云股份股东大会就相关事宜作出的决议,按规定比例及数量,依法向投资者转让所持登云股份之股份。二、除前述股份外,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也不由登云股份回购本企业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 2013年12月19日 2015-2-19 已履行完毕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一、在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若因超募原因导致登云股份股东需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票的,本公司将在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后,根据登云股份股东大会就相关事宜作出的决议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按规定比例及数量,依法向投资者转让所持登云股份之股份。二、除前述股份外,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也不由登云股份回购本公司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本公司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以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价格转让登云股份股票,如前述期间登云股份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公司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三、本公司在所持登云股份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登云股份的股票不超过本公司上一期末所持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2013年12月19日 2018-2-19 正常履行中 北京鼎晖时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一、在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若因超募原因导致登云股份股东需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票的,本公司将根据登云股份股东大会就相关事宜作出的决议,按规定比例及数量,依法向投资者转让所持登云股份之股份。二、除前述股份外,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也不由登云股份回购本公司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 2013年12月19日 2015-2-19 已履行完毕 杨全德;王连生;梁秀容;陈刚;黄强;朱亚萍;植罗坤;邹天寿;植忠荣;李煜叶;谢少华;宁志坚;谭云连;叶景年;罗巍;谭家声;倪飞;邹邑生;周美琼;邓文洲;吴凡;梁兴杭;邹天熬;陈醒忠;莫剑少;冼汝金;郑小原;植森;黄员;傅文兰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2014年2月19日 2015-2-19 已履行完毕 吴素叶;罗华欢;刘宗尧;莫东强;李志平;林德平;梁仕勤;吴敏;郑万源;邓海钿;罗林华;何思仁;廉绍玲;梁亿年;黄志钢;钱艺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2014年2月19日 2015-2-19 已履行完毕 潘炜 "一、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也不由登云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二、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的,转让价格不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如登云股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登云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登云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如登云股份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三、除前述股票锁定情形外,本人在担任登云股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2014年2月19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新余惟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在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若因超募原因导致登云股份股东需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票的,本公司将根据登云股份股东大会就相关事宜作出的决议,按规定比例及数量,依法向投资者转让所持登云股份之股份。二、除前述股份外,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也不由登云股份回购本公司持有的登云股份股票。" 2013年12月19日 2015-2-19 已履行完毕 张弢;欧洪先;李盘生;李区;罗天友;黄树生;陈潮汉;邓剑雄;莫桥彩 "一、一致行动人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公司的股份,各自按所实际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享有公司红利分配、股本转增等收益权,各自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各自所作出的承诺行使处分权。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各自回避的情形外,一致行动人保证在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及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与股东张弢保持一致行动。本协议有效期内,一致行动人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股东张弢代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三、本协议一经签订即不可撤销。本协议有效期内,一致行动人发生离婚、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形的,其配偶、继承人监护人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四、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至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均具有约束力。" 2010年11月5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张弢;欧洪先;李盘生;李区;罗天友;黄树生;陈潮汉;邓剑雄;莫桥彩 "一、目前,承诺人与股份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产品的业务或活动,并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不制定与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 2011年2月15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一、目前,本公司/本企业与股份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本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产品的业务或活动,并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立即通知股份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不制定与股份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 2011年2月15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张弢;欧洪先;李盘生;李区;罗天友;黄树生;陈潮汉;邓剑雄;莫桥彩;李煜叶;莫剑少;钱艺;许建生;苏武俊;张江洋;王玉枢;潘炜;董川;邓晶;杨华健;符麟军;周立成;奚志伟;刘永朱;魏晓源;李萍 制定《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前述本预案制定者做出相关承诺: (1)本预案有效期及触发条件:①本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②在本预案有效期内,一旦公司股票出现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则立即启动本预案第一阶段措施;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立即启动本预案第二或第三阶段措施。(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第一阶段,董事会启动投资者路演推介:①分析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原因。董事会应以定性或定量的方式区别分析资本市场的系统性原因、行业周期的系统性原因、公司业绩波动的影响等不同因素的作用。②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提出专项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已制定经营战略的执行落实情况;公司未来经营战略是否符合行业市场的未来趋势;公司经营战略及资本战略是否需要修订及如何修订等。③公司董事会应以专项公告和机构投资者路演推介的方式,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当前经营业绩情况、未来经营战略、未来业绩预测或趋势说明、公司的投资价值及公司为稳定股价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等。第二阶段,由十股东使用股价稳定基金购买本公司股票:股价稳定基金的资金来源从十股东每年从公司获得的分红收入中提取获得,提取比例为十股东每年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收入的税后实得额的50%。第三阶段,使用公司可动用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作为公司股价稳定机制,十股东提出的回购股票议案所动用的资金不应超过公司当时最近一期末可动用流动资金的20%,回购价格原则上不应超过公司当时最近一期末的每股净资产的1.1倍。若第三阶段实施完毕后仍出现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则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降薪20%,直至连续6个月不再出现上述情形为止。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遵守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预案中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014年2月19日 2017-2-19 "1.第二届董事会不连任的董事杨华健、符麟军、周立成和独立董事奚志伟、刘永朱、魏晓源、李萍已履行完毕;李区不连任董事但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仍正常履行中。2.第二届董事会连任为第三届董事会的董事张弢、欧洪先、罗天友正常履行中。3.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邓剑雄(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董川、邓晶和独立董事许建生、苏武俊、张江洋承接余下期限的承诺,正常履行中。" (下转B134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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