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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久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长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伟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7.30%,主要原因系发债及房款回茏使公司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8.99%,主要原因系下属公司应收销售代理费和代建费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234.0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发生土地预付款所致。 4、存货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5.7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在建项目增多及项目后续投入增加所致。 5、其它流动资产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35.3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所致。 6、应付账款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7.6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应付工程款及土地款支付所致。 7、预收款项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94.5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楼盘销售回茏房款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6.4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计提的年终奖支付所致。 9、应付利息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98.0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计提公司债利息所致。 10、应付股利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192.2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进行股利发放所致。 11、资本公积报告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872.51%,主要原因系公司中期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方案实施所致。 12、营业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9.09%,营业成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1.98%,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2.7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较上年同期楼盘交付减少,相应结转收入、成本、税金及附加也减少所致。 13、财务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14.9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发生贷款利息和公司债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王久芳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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