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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锐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满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满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利润表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长城”)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长城影视”)100%股权、西藏山南东方龙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龙辉”)60%股权、上海微距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微距”)60%股权。2015年6月15日,东方龙辉60%股权、上海微距60%股权转让至东阳长城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东方龙辉、上海微距成为东阳长城的控股子公司;2015年6月26日,诸暨长城影视100%股权转让至本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收购浙江中影51%股权、上海玖明51%股权 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5年7月1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中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关于收购上海玖明广告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12,903万元收购浙江中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影”)51%股权,并根据浙江中影利润实现情况对最终对价进行调整,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25,245万元收购上海玖明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玖明”)51%股权,并根据上海玖明利润实现情况对最终对价进行调整。2015年7月14日,浙江中影51%股权、上海玖明51%股权转让至东阳长城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浙江中影、上海玖明成为东阳长城的控股子公司。 3、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在综合考虑融资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后,经与其他各方深入沟通和交流,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9月24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撤回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201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5】144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4、投资新设子公司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台(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甘肃长城西部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4,306.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甘肃长城西部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5年9月29日取得由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20000000021795的《营业执照》。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锐勇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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