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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顾清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建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海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年初余额减少5,009.56万元,下降53.71%,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购置设备进入安装调试阶段所致。 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余额增加697.57万元,增长63.9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预付投标保证金及个人借款备用金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余额增加2,619.05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购置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导致增值税留抵额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余额增加572万元,增长33.2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参股公司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本公司同比例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余额增加35,463.48万元,增长231.1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HME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余额减少125.46万元,下降75.4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对长期待摊费用进行了摊销所致。 7、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余额减少12,924.89万元,下降31.7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归还到期短期借款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余额减少2,009.01万元,下降51.1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兑付了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9、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年初余额增加7,690.53万元,增长53.2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项目购买设备的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10、报告期末预收账款较年初余额增加326.44万元,增长38.1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预收客户销售款增加所致。 11、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余额减少368.02万元,下降54.0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2、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年初余额减少36.85万元,减少48.2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减少所致。 13、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较年初余额增加9,270.1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向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入铂铑合金漏板所致。 14、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较年初余额增加41,050.32万元,增长1205.8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增加所致。 15、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年初余额增加45,002.85万元,增长105.1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资本金入账,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所致。 二、收入、利润项目: (一)年初至报告期 1、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544.58万元,增长35.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研究开发费、管理人员工资以及全资子公司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招人员工资等金额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了76.81万元,增长52.6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部分玻璃钢设备工程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09.58万元,减少37.5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参股公司如皋市汇金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及甘肃金川九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 4、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79.51万元,增长56.3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财政补偿收入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3.90万元,减少99.4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清理支出减少所致。 6、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12.33万元,增长169.7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母公司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用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612.32万元、925.72万元、811.67万元,分别增长511.11%、159.03%、146.9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增加,部分产品产能提升,制造成本下降所致。 (二)本报告期 1、2015年7-9月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57.14万元,下降54.13%,主要原因是2015年7-9月采购固定资产发票入账使得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应缴增值税金额减少,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减少所致。 2、2015年7-9月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25.32万元,增长43.00%,主要原因是2015年7-9月销售人员工资、业务费、差旅费等增加所致。 3、2015年7-9月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44.11万元,增长42.40%,主要原因是2015年7-9月母公司研究开发费、管理人员工资,以及全资子公司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招人员工资增加所致。 4、2015年7-9月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57.76万元,下降84.33%,主要原因是2015年7-9月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5、2015年7-9月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69.96万元,增长97.07%,主要原因是2015年7-9月收到财政补偿收入所致。 6、2015年7-9月营业外支出上年同期减少9.63万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发生固定资产清理损失9.63万元,而今年7-9月没有固定资产清理损失所致。 7、2015年7-9月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6.60万元,下降53.95%,主要原因是2015年7-9月母公司实现利润同比增加,母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税率,使得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 8、2015年7-9月少数股东权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2.40万元,下降77.49%,主要原因是2015年7-9月控股子公司银川九鼎金业风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34.26万元,下降47.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项目补助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735.98万元,增长71.3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投标保证金、运费等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37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回以前年度房产合作项目转让款所致。 4、报告期内,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98.71万元,增长54.3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投资单位(如皋市农村商业银行及如皋市汇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现金分红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6.23万元,增长530.17%,主要原因是收到报告期内收到处置固定资产金额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1,020.06万元,下降57.62%,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回以前年度房产合作项目转让款,而本报告期没有所致。 7、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337.97万元,增长47.2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187.00万元,增长215.8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投入增加及对参股公司投入增加所致。 9、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9,524.97万元,增长52.3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参股公司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本公司同比例增加投资款及支付参股公司甘肃金川九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投资款所致。 10、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545.02万元,下降64.1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及支付投资款增加所致。 11、报告期内,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4,125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资金所致。 12、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25,919.82万元,下降40.8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全资子公司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贷款到账,借款增加,而今年报告期未有新的贷款增加所致。 13、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332.65万元,增长43.2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证金增加所致。 14、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21,537.83万元,增长30.2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份款项所致。 15、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0,886.94元,增长70.7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到期借款和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16、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9,006万元,增长40.6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入铂铑合金漏板款项及开具的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增加所致。 17、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453.7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所致。 18、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304.04万元,下降74.9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全资子公司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母公司项目支出金额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7月,经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1171号《关于核准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七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7,256,208股,发行价为1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49,999,994.08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55,744,208.00股。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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