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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江玉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文苏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农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国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0%的股权以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的市场评估价464万元转让给关联自然人徐捷女士,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0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林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各项议案获得出席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2015-051)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江玉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江玉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战略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但仍担任公司董事,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该辞呈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衷心感谢江玉明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多年来的做出的卓越贡献。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董事会推荐李林琳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名单的议案》 具体变更后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林琳 委员:吴涤非 徐愈富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苏晓鹏 委员: 王晓川 李林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晓川 委员:孙俊英 李林琳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徐文苏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简 历 李林琳,女,1984年11月出生,2008年12月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2010年初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专业,本科;2010年1月至2月在悉尼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实习;2010年3月至7月在澳大利亚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实习;2012年6月毕业于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产业经济学硕士,2013年5月至今任国农科技总经理,2013年11月至今任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林琳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21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文苏,男,1977年1月出生,大专,毕业于山西省财税专科学院,会计师,2015年4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9年8月至2012年2月任深圳市鑫富艺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任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5月至今任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2年2月至今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江苏国农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国农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徐文苏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8,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9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江玉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江玉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时不再兼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但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辞呈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江玉明先生本次辞职亦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江玉明先生自2011年4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以来,勤勉尽责,为规范公司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江玉明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作出的卓越贡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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