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钟发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彩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双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27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确定标的资产为锂离子电池企业、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等方式购买股权或资产等。在此期间公司与意向标的企业进行了初步的尽职调查,签署了备忘录,拟定了框架协议,并就框架协议进行了多方的讨论与沟通。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为锂离子电池企业,拟收购该企业100%股份。经过对标的企业进行初步的尽职调查,双方就标的资产估值及利润补偿条款进行多次谈判,但交易价格、业绩承诺等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标的公司股东结构复杂,经多次沟通,全体股东未就收购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法达成相关协议。在综合考虑稳定经营、持续发展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从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角度出发,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在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该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0月14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发平 日期:2015年10月31日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钟发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彩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双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钟发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彩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双林 合并利润表 2015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346,760.67元。 法定代表人:钟发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彩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双林母公司利润表 2015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钟发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彩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双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钟发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彩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双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钟发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彩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双林 4.2 审计报告 □ 适用 √不适用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