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5-75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下午2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0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下午15:00至2015年10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徐朋业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与网络记名投票表决 (二)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惠涌公司出售热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 ■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5年10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向关联方惠涌公司出售热量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哲、侯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5-7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供热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沈价发〔2015〕25号)文件。根据文件规定,自2015-2016年度采暖期开始,沈阳市居民供热价格由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28元调整为26元,其中不报销和没有享受补贴的群体按每平方米23.3元交费,差额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非居民供热价格本次未作调整,仍为每平方米32元。 经公司初步测算,2015-2016年度,本公司实际居民供热面积为3650万平方米,本次供热价格调整,将减少2015-2016年度采暖期供热收入约7300万元,按公司供热收入的确认方法即供热收入按供暖期五个月平均结转,将减少2015年度供热收入约2900万元左右。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