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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证券代码:000595 公告编号:2015-091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
部分股权司法解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通知,其所持本公司被冻结股份已解除冻结。由于合同纠纷,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宝塔石化所持本公司的30,870,666股、43,365,867股和124,740,125股股份进行了冻结(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年9月15日发布的2015-068号公告)。目前该纠纷已妥善解决。
截至2015年10月29日,该法院对宝塔石化所持有本公司上述股份已解除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53.43%。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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