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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福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危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永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于7月10日做出承诺:从即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东风汽车公司计划自2015年7月10起6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股份,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期末,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未减持公司股份,东风汽车公司未增持公司股份。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福寿 日期 2015-10-29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5——055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 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0日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情请见201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风汽车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东风汽车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弃权票:0票。 (二)、关于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计提员工内部退养费用的议案 根据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为了优化富余人员,同意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2015年计提员工内部退养费用2799万元。该费用为郑州日产2015年度办理内退的人员到退休为止的生活费。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编号:临2015——056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2000辆纯电动车合作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公司与昆山广得源电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东风御风纯电动车合作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昆山广得源电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承诺在2016年12月30日前,向本公司购买2000台东风御风6.35米车型改型纯电动客车并上牌,其中截止到2016年8月30日必保500台。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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