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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金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昌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虹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50.48%,主要原因系销售回款增加;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87.19%,主要原因系采购预付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12.25%,主要原因系支付的保证金增加; (4)存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57.82%,主要原因系液晶显示屏增加;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85.12%,主要原因系待抵扣的进项增值税增加;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75.67%,主要原因系购地款本期取得土地证结转至无形资产; (7)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19.23%,主要原因系银行短期贷款增加;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35.13%,主要原因系待抵扣的进项增值税增加,应交增值税及其他税金减少; (9)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25.41%,主要原因系股权收购款尚未支付。 2、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8.54%,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款利息增加;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05.65%,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的回收; (3)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18.02%,主要原因系本期确认了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01.86%、175%、104.85%、78.17%,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综合毛利率有所提升; (5)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4.3%,主要原因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6)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08.59%,主要原因系本期盈利相应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增加。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3.65%,主要原因系本期采购付款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82.93%,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7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7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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