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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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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0 证券简称:科远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0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资金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企业创新与成果产业化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苏财教[2015]178号),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型火电厂凝汽器在线清洗智能装置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得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资金资助经费1000万元。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资金概况

  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资金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工程的重点任务,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战略必争领域,重点支持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能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进而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须满足技术成熟、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等要求,公司本次获得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资助资金,充分表明了凝汽器在线清洗智能装置在技术水平、创新性及市场前景等层面获得了项目评审专家等的认可。

  二、凝汽器在线清洗装置简介

  凝汽器在线清洗智能装置是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可有效帮助高耗能企业在不停机的情况下进行凝汽器的在线清洗,将凝汽器的清洁度始终维持在0.95以上,从而降低凝汽器的端差和提高真空度,提高轮汽机效率0.5-1%,降低发电煤耗1.5-2%,最终达到节省能源消耗的目的,其主要客户集中在火电、核电、化工、冶金等领域。

  凝汽器在线清洗智能装置目前可以覆盖13.5万千瓦-100万千瓦的机组,目前存量市场容量近百亿元;考虑在建机组和拟建机组,预期该项目未来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资金在划拨到位后将被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将按照项目研发投入进度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华联股份;证券代码:000882)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10月28日、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0月30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5年10月28日披露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等。公司将及时公告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情况。

  3、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不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8日披露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尚需取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此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面临的其他风险,请投资者阅读预案"重大风险提示",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2015年10月31日公司发布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2015年1-9月份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233,539,952.97元。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4、《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日

  股票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股票代码:000521、200521 编号:2015-049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证券代码:000521、200521)自2015年10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10月26日对外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且相关实施方案正在进行论证和完善中。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证券代码:000521、200521)自2015年11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将不晚于2015年11月26日披露相关事项并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尽快推进上述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简称: 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15-045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青海明胶",证券代码:000606)已于2015年9月21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2015-037号)。

  2015年10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5-042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就本次重组方案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加紧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论证。

  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披露信息,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6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参与境外项目股权竞标,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披露了《关于参与境外项目股权竞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

  截至本公告日,目标公司尚未公布竞标结果,公司与各相关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天邦股份,股票代码:002124)自2015年11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并申请复牌。该事项符合《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停牌的相关规定。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5-077号

  证券代码:123002 证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发布公告:公司股票因公司拟筹划以自有资金收购非关联方房地产股权资产事项,由于此次拟收购资产的金额较大,该收购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日起停牌。

  按照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具有开发建设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危改项目地块权利的房地产项目公司100%股权。目前初步预计的收购金额为人民币77亿。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经本公司与北京中山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商讨后,2015年10月2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北京中山国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国富"或"乙方")签订《丰盛胡同项目收购合作意向书》,上述拟收购资产的总价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并基本确定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52号)。

  2、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临2015-054号)。

  3、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临2015-065号)。

  自2015年9月1日起至今,公司每隔5个交易日就披露一次本次重大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鉴于本次拟收购的项目金额较大,牵涉的收购难度也较大,截至目前公司无法明确本次收购具体的时间及计划安排,为了不影响投资者的公平交易权,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票的正常交易,本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的收购。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四、承诺

  公司将在近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有关本次重组的情况,具体召开时间以公司公告为准。其后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的同时公司股票复牌。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于2015年6月10日公告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雷柏科技,证券代码:002577)自2015年6月1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25日、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6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确认本次拟购买资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7日、2015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延期复牌公告》,于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8日、2015年10月12日、2015年10月19日、2015年10月2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由于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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