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11月5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5-70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TitlePh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5-1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37号),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显示,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0.36亿元(期初余额为11.99亿元),存货余额为9.24亿元(期初余额为4.98亿元),短期借款余额为17.32亿元(期初余额为12.3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4.72%(期初为73.46%);“合并利润表”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财务费用0.70亿元(去年同期为0.62亿元);“合并现金流量表”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2.60亿元(去年同期为23.10亿元),同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6.59亿元(去年同期为17.28亿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4.12亿元(去年同期为11.04亿元),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4.8亿元。请公司说明前述项目的变动与公司生产经营周期的匹配性(如期末存货余额和购置存货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的原因等等),以及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0%的前提下,公司保持高杠杆经营和高现金储备的原因;同时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内吸收投资的具体内容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如适用)。

  答复:

  我公司生产经营特点是“季产年销”,制糖榨季生产从每年11月到次年清明节前后,在榨季生产期间集中收购甘蔗来生产食糖,而食糖需要在全年均衡销售。每年12月末是收购甘蔗付款的高峰期,公司榨季生产期间每月需要支付的甘蔗款约4-5亿元,再加上次月需归还银行贷款2-3亿元,因此年末的现金余额较大是和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的。2015年6月末公司现金余额中包括我公司今年5月份取得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8亿元,由于募集资金还没有使用,因此2015年6月末现金余额较大,扣除4.8亿元后其他可使用的现金为5.56亿元,和停榨后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也是匹配的。

  在榨季生产期间,年末原材料中甘蔗库存会比停榨时增加,甘蔗款集中在开榨期间支付,而卖糖款回笼是全年均衡流入,同时由于食糖的销售进度慢于生产进度,榨季生产结束时食糖库存数量会达到高峰,每榨季的食糖一般于次年11月卖完,2015年6月末存货中的食糖会比年初刚开榨时高,因此2015年1-6月的存货余额、现金流量项目和生产经营周期是匹配的。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8亿元,为公司2015年5月22日收到2014年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已按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1)“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项下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向南宁振宁工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振宁工投”)采购商品912.48万元,购水电汽254.02万元,销售原料839.63万元,提供劳务34.98万元;报告期末,应收振宁工投5,051.20万元,应收金浪浆业1,288.25万元。请公司结合对我部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说明在蒲庙造纸厂已关停的前提下,公司与振宁工投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和原因;对振宁工投和金浪浆业的信用政策和信用期,是否与第三方客户存在差异以及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复核是否存在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答复:

  公司与振宁工投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是:母公司向振宁工投销售的蔗渣和辅助材料、控股子公司南宁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其提供运输服务、控股子公司南宁美恒安兴纸业有限公司向其采购蔗渣浆和水电汽、控股子公司广西侨旺纸模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向其采购蔗渣浆。

  公司对振宁工投和金浪浆业的信用政策和信用期:交货后次月10日前结清上月所提货款,逾期不加收资金占用费。

  我公司对振宁工投和金浪浆业的信用政策和信用期与第三方客户相比存在差异,对第三方客户的逾期款项需加收资金占用费,而对振宁工投和金浪浆业逾期款项未加收资金占用费。原因:①振宁工投消化了我公司大量的蔗渣,减轻了公司蔗渣销售、运输、储存、环保处理的压力,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公司未向振宁工投收取资金占用费。由于在经营上存在以上互惠互利情况,振宁工投没有变相占用公司资金。②在2013年底以前,蒲庙造纸厂污水厌氧系统主要处理蔗渣堆场蔗渣喷淋水,蒲庙造纸厂超产和糖厂开榨期间,蔗渣进场量较大,此时蔗渣喷淋水水量也较大,COD浓度较高,酸度较大,色度较深。由于蔗渣喷淋污水量经常超过蒲庙造纸厂厌氧系统水力负荷承受能力,易出现厌氧污泥流失,会造成厌氧系统失效或崩溃,需要分送部分污水到金浪浆业厌氧系统协助处理以分担压力。由于在经营上存在以上互惠互利情况,金浪浆业没有变相占用公司资金。

  (2)“其他应付款”项下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南宁统一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150万元;“关联方资金拆借”项下显示,公司与南宁统一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资金拆入。请公司说明前述拆借资金的具体利率水平和利息支付情况。

  答复:

  此项拆借资金是我公司经营资金困难的控股子公司广西舒雅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向南宁统一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拆入的资金。拆借资金的年利率为6%,期限为一年,到期再办理续借,利息每年结算一次。

  3、(1)请公司复核税收相关项目填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项下“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和期末余额、“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期初和期末余额披露的准确性,“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与“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的逻辑勾稽一致性;“所得税费用”项下“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中各项目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和逻辑性等等。

  答复:

  由于2015年1-6月还不是完整的会计年度,税收项目所涉及的各个科目存在不确定性,比如:资产减值准备的评估和计提进度、工资总额的计提进度、递延收益的摊销进度等,难以和盈利进度匹配,因此2015年6月末报表未对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科目进行调整和计提,所以各个项目的期末余额和年初是相同的,公司将在2015年年度报表时对相关项目重新进行调整和计提。

  (2)请公司复核“固定资产”项下信息披露的完整性。

  答复:

  固定资产明细中的合计数是和报表数一致,但由于财务人员在录入深交所的报表系统时发生失误,没有将“固定资产”的明细数据填入明细表,造成未详细披露“固定资产”的信息,这是我公司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引起的,我公司今后将认真核查,避免出现类似失误情况。正确的固定资产明细数据如下:

  ■

  ■

  

  4、“其他应收款”项下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向个人借款余额为670.92万元。请公司说明前述主要借款的对象和往来基础,是否按照《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四节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如适用)。

  答复:

  “其他应收款”项下的“个人借款”全部是经办业务员因公司采购或业务需要预借或预付的款项,比如:预付“双高”糖料蔗基地开发费用、预付审计费、预借交通事故救治费、预付铁路和公路运费、预借差旅费和招待费等,公司没有向个人提供过借款或财务资助。由于核算上存在不规范,导致“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和名称不规范,公司将重新整理规范“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消除核算错误。

  公司没有向个人提供过借款或财务资助,所以无需按照《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四节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5、“应付账款”项下显示,报告期末,公司暂估负债余额为0.63亿元(期初余额为0.70亿元)。请公司说明前述暂估款的具体内容和暂估金额的依据,期后暂估负债的实际发生情况以及公司保证暂估负债与实际金额相符的内控措施。

  答复:暂估入账款项主要是暂估入账的原材料3,947.64万元、工程款504.31万元、租用社会车辆租金1,877.01万元,暂估的依据是根据购销合同和历史采购数据,期后暂估的负债与实际发生情况基本一致。

  公司每月末由财务部门与采购部门或工程管理部门核对暂估数据,财务复核岗位定期或不定期对暂估金额和实际金额进行核查,每年末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也会核查相关数据,通过内部核查与外部审计的监督检查,有效保证了公司暂估负债与实际金额相符。

  6、“营业外收入”项下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确认为收入的退税及税费补贴合计3,407.13万元,食糖储备贴息497.74万元。请公司说明食糖储备贴息的补贴内容和补贴依据,公司将前述款项确认为收益的会计依据以及公司临时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答复:

  食糖储备贴息的补贴内容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3/2014年度广西制糖企业食糖临时储存计划的通知》(桂工信糖业[2014]402号)、《关于广西制糖企业申请食糖临时储存贷款贴息有关要求的通知》(桂工信糖业[2014]548号)、《关于下达2013/14年度广西制糖企业食糖临时储存二次分配计划的通知》(桂工信糖业[2014]689号)、《关于报送2013/14年度制糖企业食糖临时储存贴息材料的通知》(桂工信糖业[2014]89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公司2014 年度承担了2013/2014 年榨季广西制糖企业食糖临时储存任务18.78 万吨,并于2015年2月4日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拨付的食糖储备贴息款2,333.59万元。

  由于财务人员制作计算表格时出现错格失误,导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表格中退税款和储备糖贴息款数据有误,正确的表格如下: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

  会计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收到的退税款和贴息款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临时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2月7日履行了临时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了公司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拨付的食糖储备贴息款2,333.59 万元,公告编号:2015-12。

  7、“管理费用”项下显示,本期的人工费用大幅上升,如工资从去年同期的683.75万元上升至报告内的5,935.02万元。请公司说明前述人工费用大幅上升的原因。

  答复:

  我公司工资总额是工效挂钩计提方式,由于2013年公司盈利,年末计提了效益工资3800万元,201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出现亏损,可计提的工资总额下降,发放工资时动用了2013年末结余的工资总额,因此2014年的管理费用中的工资相对较低。2015年上半年实现盈利,工资总额按盈利水平计提,因此2015年上半年人工费用比上年同期大幅上升。

  8、“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显示本期支付税收滞纳金266.83万元。请公司说明前述税收罚金涉及的具体事项,公司对相关税款和罚金的会计处理情况以及会计调整的合规性。

  答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和南宁市江南区国税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司自2012年7月1日起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试点企业,公司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核定扣除办法,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在2012年11月至2013年11月期间,由于财务人员核算甘蔗采购价格有误导致少缴税款3,068.86万元和滞纳金205.21万元,经和税务机关核对无误后,公司于2013年12月-2014年1月期间补交了税款和滞纳金。2015年税务部门内部审计时发现当时的滞纳金计算口径有误,少收取了滞纳金,于是向公司发送了《税务事项通知书》(南江国税通[2015]1号),要求补缴少缴的滞纳金,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补缴了滞纳金266.83万元。

  公司于2013年12月-2014年1月期间补缴的增值税款和滞纳金计入当时的主营业务成本和营业外支出。2015年补缴的滞纳金计入2015年营业外支出。

  由于2013年12月-2014年1月补交税款和滞纳金时公司和税务机关都认可了税款和滞纳金的金额,公司无法预计到2015年还会补交滞纳金,因此2015年补缴的滞纳金应计入2015年营业外支出。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76版)
   第A002版:综 合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创业·资本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A股大涨创反弹新高
   第A009版:基 金
   第A010版:数 据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履行股份锁定承诺的进展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
结果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
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片获得
临床试验批件的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
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5-11-0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