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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5-096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5-1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8月4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因控股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对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4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8月29日发布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公司股票延期至不晚于 2015年11月4日复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11日、8月18日、8月25日、9月1日、9月10日、9月17日、9月24日、10月1日、10月15日、10月22日、10月2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2015-056、2015-062、2015-069、2015-073、2015-074、2015-079、2015-084、2015-088、2015-090、2015-092),上述公告已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015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提交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公告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原计划争取不晚于2015年11月4日前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量大且复杂,具体方案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经公司董事会及中介机构审慎评估,预计无法在2015年11月4日之前按相关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动,董事会已提请2015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详见公告2015-093、2015-094),即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三个月,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亦已陆续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复牌。 二、风险提示 如《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未获得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股票将于股东大会结束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不晚于2016年2月4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于 2016年2月4日开市起复牌,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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