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534 股票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7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1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常乐先生持有的深圳市万泽中南投资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现就股权交易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标的公司深圳市万泽中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投资”)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在2014年本公司与胡帆、常乐两个人股东合作成立的公司,现经三方股东协商同意,股东常乐先生将其持有的中南投资20%股权按照实际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另一股东胡帆已同意放弃优先权。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中南投资的经营运作。 常乐先生不是《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股权转让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交易未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收购、出售资产标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万泽中南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资金:10000万元; 3、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 4、设立时间:2014年4月25日 5、本次股权转让前后的股东持股比例: 转让前:本公司60%,常乐(自然人)20%,胡帆 (自然人)20% ; 转让后:本公司80%,胡帆 (自然人)20% 。 6、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三、交易标的的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占有公司20%的股权,现转让方将其占有公司20%的股权以人民币10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2、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 五、受让股权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转型战略规划的需要,整合优势资源,做大做强公司产业,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起到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5日 股票代码:000534 股票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8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15 年 11月6日(周五) 15:00-16:00 2. 说明会召开地点: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互动平台 (http://irm.p5w.net/ssgs/S000534/) 3. 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8月6日开市起停牌,进入资产重组程序,并根据重组进展,每五个工作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在2015年11月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26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由于重组标的资产比较复杂,大部分标的资产在国外多个国家和地区,且交易金额较大,公司需要更长的时间筹划重组相关事宜。201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95),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股票仍需继续停牌,为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公司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继续停牌事项与投资者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15 年11月6日(周五) 15:00-16: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ssgs/S000534/) 3、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曼华,公司财务总监赵国华,公司投资总监公司蔡勇峰,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网络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irm.p5w.net),与公司进行沟通与交流。 1、直接使用系统分配的浏览用户身份提问; 2、简单注册后登录本系统提问,在个人专区关注相关提问和回复; 3、通过互动平台官方微信号“路演天下”进行提问。 4、不便上网的投资者,可以拨打热线电话(0755-83276615)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岳雄 联系电话:0754-88857382 传真:0754-88857179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5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