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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5-096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21号),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存货”项下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占资产总额的45.76%,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占存货总额的48.70%(报告期内未计提减值)。根据公司对我部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内容,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是传统林木资产和速生林,其中福人林业和明溪恒丰的存货价值占绝大部分比重。请公司说明对前述两家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确认和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例如当初并购时的存货评估情况和商誉确认情况、报告期资产负债表日前述林木资产的市场变现价值的计算过程和取值来源等等。
回复:
2007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以每股1.25元向山田林业发行258,454,464 股新股收购其所持有的福人林业66.239%股权,对应的股权资产评估值(487,730,914.87元*66.239%=323,068,080.70元),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对注入的福人林业资产根据评估价值进行了调整,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279,264,110.79元。
2008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11,642 万元的价格收购恒丰林业86%的股权,恒丰公司经营性资产均为林木资产,并根据评估价值进行了调整,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114,546,090.00元,对购买成本与应享有的被合并方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了商誉300.89万元。
对上述两家消耗性生物资产中的评估值按轮伐年限法分30年进行摊销计入营业成本。公司历年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营成本均包含了评估增值部分的系统、合理分摊。除此之外,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入账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的确认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为林木产品,首先,公司持续跟踪林木产品市场售价情况,公司林木产品的销售免征各项税费、基本无销售费用发生,公司林木产品的毛利率基本反映了林木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与成本的关系,公司近几年的林木产品毛利率稳定在20%以上(该毛利率合理考虑了重大资产重组评估增值部分应分摊的成本);其次,公司有专门人员对林木产品进行日常监测、管护,对林场进行盘点,公司林场长势良好,基本无冻害、虫害等。另外,2015年1月公司分别聘请外部专家建瓯绿海森林采伐调查设计服务中心和长乐风华林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该两单位具有中国林业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针对建瓯福人林业公司和明溪恒丰林业林木至2014年底的林木资源情况进行调查并出具了调查报告。该两报告中各自对所调查公司的林木蓄积量、面积分布情况、林木质量等都作出了调查分析。综合该两公司报告,结论为公司林地立地质量居较好水平、林木蓄积量增长正常,林木分布面积广泛、少虫害、少自然灾害。通过外部专家的工作,有效掌握林木资产情况以及控制林木资产减值的风险。
2、“董事会报告”项下显示,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一期商铺已于2014年末展开预售,但报告期内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尚未确认销售收入。请公司说明对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开发产品的具体收入确认时点和确认政策,并复核“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项下披露的收入政策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第十六条“公司应制定与实际生产经营特点相适应的具体会计政策,并充分披露报告期内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在本节开始部分对相关事项进行提示”的规定。
回复:
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开发产品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已将房屋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房产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房产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即本公司在房屋完工并验收合格,签定了销售合同,取得了买方付款证明,并办理完成商品房实物移交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对已通知买方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商品房实物移交手续,而买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商品房实物移交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在通知所规定的时限结束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开发产品收入确认条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未脱离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在本公司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大项下的收入确认原则小项下进行了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截止2015年6月30日预售的商铺尚未达到确认收入的条件,因此半年报没有体现收入。
3、“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项下,公司披露为不适用。请公司结合我部2015年4月21日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166号)的内容,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关注函中涉及的有关重大投资项目的进一步进展情况。
回复:@2014年4月至今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合作框架协议等事项后续进展
(一)严复纪念医院
2014年5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称,2014年5月18日,公司与福州市卫生局及台湾中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中振”)三方,就公司与台湾中振在榕投资创办福建严复纪念医院项目事宜,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签署三方投资意向书。公司与台湾中振拟共同出资设立“福建严复纪念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双方拟在福州市创办的“福建严复纪念医院”之管理机构。福建严复纪念医院建院方案为“大专科小综合”,按三甲综合医院标准建制,将引进并依托台湾知名医疗专家管理团队负责医院的管理和运营,使其成为一座闽台合作模式的现代化三甲医院。
福建严复纪念医院已获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闽卫医字【2014】015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证第23500000163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10120150007号),项目尚待有关政府部门完成全部拆迁安置工作后按照相关程序取得用地,在完成立项环评后开工建设。目前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正在进行土地的收储工作。
(二)与管委会的战略框架协议
2014年5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2014年5月29日,公司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根据该框架协议,公司可实施项目包括:平潭管委会在平潭综合实验区适当的地方提供约500亩土地供公司进行保税仓储物流园设施核定项目及配套项目的投资建设、招商及运营管理;以公司为主体,引进港中旅、康辉总社等国内一流的大型国有旅游企业,分项目进行旅游园区的合作开发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内基础设施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
进展情况:2014年9月12日,本公司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及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与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投资中福康辉旅游综合开发项目事宜签署三方投资意向书。2014年12月,公司与中国康辉合资成立的旅游平台公司中福康辉(平潭)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项目建设用地已取得土地证。
(三)关贸物流园项目
2014年10月31日,本公司与台湾关贸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旗下子公司——贸鸿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就整合开发平潭保税物流园区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了《平潭中福关贸物流园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截止本公告日,双方已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前关于物流园项目的落地事项,公司正积极与平潭管委会落实中,初步完成选址工作,但目前提供的地块,尚在填海造地中,暂无法完成土地招拍挂等事宜。
(四)美丽乡村旅游项目
2014年9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称,2014年9月12日,公司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及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与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投资中福康辉旅游综合开发项目事宜,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三方投资意向书。根据框架协议内容,公司拟合作开发中福康辉旅游综合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20亿人民币,项目内容包括石头屋改造、民宿村落、自驾游营地、文化商业街、度假休闲、医疗美容、酒店等。2014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披露文件。发行预案称,公司拟募集不超过20亿元用于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暨旅游休闲度假区综合开发启动项目(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通知,该项目正式立项名称为“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综合旅游(启动区)项目”)和平潭海峡医疗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性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平潭海峡医疗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含平潭海峡康复医院(正式立项名称为“平潭康复医院”)、平潭海峡耳鼻喉医院(正式立项名称为“平潭耳鼻喉医院”)、平潭海峡口腔医院(正式立项名称为“平潭口腔医院”)、平潭海峡国际美容医院(正式立项名称为“平潭美容医院”)四个子项目。
进展情况: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涉及的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暨旅游休闲度假区综合开发启动项目为2014年9月16日发布《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涉及的投资协议的启动项目。
1、涉及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或投资意向协议的具体进展情况
①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综合旅游(启动区)项目截至目前的实际履行情况和最新进展
1)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公司与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协议书》中投资项目中的启动项目,主要包括旅游综合体建设、自驾游营地建设、美丽乡村(石厝改造)示范区建设,项目建成后,形成完整的特色乡村旅游产业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敖东半岛地区及流水镇形成集“吃、喝、玩、乐、游”于一体的旅游综合休闲区。
项目实施主体为中福康辉(平潭)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该公司为公司与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合作开发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业务而成立的合资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通过增资、委托贷款的方式进行实施。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年,总投资13.74亿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1亿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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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筑面积约20.9万平方米,其中,旅游综合体(含集中商业和酒店等)17.7万平米,自驾游营地1.3万平方米,美丽乡村(石厝改造)示范区1.9万平方米,具体情况为:
旅游综合体集餐饮、购物、休闲、商务、娱乐于一体,并与自驾游营地和美丽乡村(石厝改造)示范区实现联动,形成旅游商业配套核心区域,为旅游度假区提供餐饮、购物、观光、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服务功能,主要包括酒店、集中商业(含商业餐饮)、商务办公、地下室等。
自驾游营地将建设以家庭城市游为定位的自驾车主题公园,集中打造一个集住宿、度假、野炊、观影、驾驶、休闲、演艺、运动等多重体验的福建首座滨海自驾游度假区,为家庭自驾车游客提供汽车营地、户外生活、度假居住等经营服务,主要包括汽车营地及其配套设施。
美丽乡村(石厝改造)示范区对敖东半岛部分区域具有特色的海岛石厝古村落进行改造,结合不同农田景观,打造独特的渔村旅游及海洋文化旅游项目,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美丽乡村滨海旅游目的地,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海湾酒吧街、主题乡村酒店、特色餐饮等经营性项目。
2)项目的进展情况
本项目于2015年3月12日获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海天福地?美丽乡村综合旅游项目备案的通知的批准(岚综实经发发改【2015】51号),并于2015年3月19日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岚环土函(2015)107号“《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关于海天福地?美丽乡村综合旅游(启动区)项目环保审查意见的函》,被认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选址符合实施地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区域环境功能规划。原则同意项目建设,要求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竣工后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本项目旅游综合体用地已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署了土地出让合同,2015年9月底公司已取得上述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地已经落实。该项目中的美丽乡村(石厝改造)和自驾游营地建设用地已与平潭管委会签署了《投资协议书》。
(五)平潭海峡医疗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1)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联合以台湾精品专科医疗团队为主的国际专科医疗合作机构,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医疗园区,其中,一期拟建设平潭康复医院、平潭耳鼻喉医院、平潭口腔医院、平潭美容医院四家专科医院,突出两岸在特色专科医疗产业方面的深度合作和携手发展的长远规划,满足平潭综合实验区乃至辐射内地民众对于高端特色精品专科医疗服务的需求。
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通过增资、委托贷款的方式进行实施。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年,项目总投资4.45亿元。其中,平潭康复医院投资金额为15,530万元;平潭耳鼻喉医院投资金额为10,100万元;平潭口腔医院投资金额为8,920万元;平潭美容医院投资金额为9,970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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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目总投资金额为4.45亿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建设期24个月。根据项目规划,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平均新增净利润7,562万元。
各医院建成后的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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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的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获得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通知、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的设置许可以及项目实施所需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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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认定上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选址符合实施地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区域环境功能规划。原则同意项目建设,要求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竣工后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项目实施地点土地已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署了土地出让合同。2015年9月底公司已取得上述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上述两个项目为公司非公开发行拟投资的主要项目,公司已将非公开发行申请上报中国证监会并于2015年3月30日公司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50572号)。已于2015年9月18日获得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目前平潭口腔医院第一门诊部已经完成了内部装修,正在进行设备的采购和安装。从台湾引进的医师准备就绪,正在办理在大陆行医所需的公证与注册程序。台湾引进的门诊主任也已就位,目前已经在平潭工作中。相关护士人员已经招聘完毕,其他配套人员正在招聘中。同时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备各类材料,以办理相关证照,预计到10月中旬可取得执业许可,开始试营业。
(六)三江口医院项目
2015年4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签署在琅岐投资运营建设医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与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及台湾中振三方,就在马尾自贸区内运营建设福州三江口医院(暂定名)达成合作意向。公司与台湾中振拟接受马尾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引进台湾亚东医院等台湾医疗专家管理团队对福州三江口医院项目进行相关产业的开发和运营,共同将其打造成小综合大专科三级医院。本次与台湾中振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营福州三江口医院,主要是为引入世界先进的癌症精准医疗技术,并在此基础上适时开展互联网医疗。
具体进展情况:
三江口医院的建设工作已经完成主体施工,正在进行外部装修和内部初次装修,预计到2016年2月份移交给公司和台湾中振。
公司及台湾中振就运营和托管合同,与马尾区政府开展了多次会谈,目前三方就合同的绝大多数条款已经达成一致,少数条款还在磋商中。
公司及台湾中振与台湾亚东医院就三江口医院的定位,也进行了反复的沟通,举行了多次的会议。近期几方就三江口医院的定位再次在台湾举行磋商,并初步达成一致,将三江口医院建设成为福州新区的高端特色癌症医院。
(七)离岸数据中心项目
2015年4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称,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颐翔通信有限公司经多次沟通交流和实地考察调研后,就推动建设平潭离岸数据中心及光纤网络项目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并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签署了《关于合作成立高科技公司建设平潭离岸数据中心及光纤网络项目的框架协议》。
目前公司已向平潭管委会提交平潭离岸数据中心项目建议书与初步方案,但因此项目涉及国家网络安全管控等事项,故真正实施,还有待相关政策的突破。
(八)红豆杉院企合作项目
2015年6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潭发展”)与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制药”)及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三方为全面开展和深化产学研战略合作交流,攻克高紫杉醇烷类红豆杉良种选育、资源高效培育与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院企的创新能力和品牌效应,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协同发展”的宗旨,经充分协商,于2015年6月18日就院企合作“红豆杉高紫杉醇种质选育与产业化”科研项目签署了《院企科研合作框架协议》。
自2015年6月18日项目签约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一些工作:
1、根据《院企科研合作框架协议》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2、与福建省林科院联合向省上申报红豆杉良种选育、资源高效培育与产业化的科技项目(其中:已申报省科技厅2016年基本科研专项“高紫杉醇红豆杉优良种质筛选研究”),一为项目争取资金扶持,二为今后红豆杉品种审认定、专利等知识产权申报、科技项目评选打好基础;
3、开展已建红豆杉原料林基地已收集的红豆杉种质资源遗传进行调查、整理与编目,对现有试验林进行测产、测试分析,研究种质资源种群内和种群间的变异规律,初步筛选出一批优良种质;
4、在明溪恒丰林业子公司新建“南方1号”红豆杉试验示范林148亩、扦插培育“南方1号”红豆杉苗木约7万株;
5、启动筹备本项目实施所需要固定的办公与测试场所。
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1)计划采购一批项目实施所需的仪器设备,进一步开展各类试验林生长量、形质指标和抗性的定期观测和采样测试分析,以筛选出紫杉醇含量较高,生长适应性和抗性较强的红豆杉种群和优异单株种质;(2)系统开展种苗繁育、种植模式(大田设施种植、坡耕地种植、山地种植、林下复合经营等)采收模式(采收期、采收周期和采收强度等)、种植经营措施(种植密度、水肥管理、修剪措施等)对原料林生长及紫杉醇含量的影响研究;(3)启动开展初选优良种质的组培快繁和扦插繁殖技术研究,突破红豆杉优异种质的规模化(工厂化)繁殖利用关键技术,解决制约红豆杉药用原料林基地建设无良种可用的瓶颈问题,实现红豆杉原料林的高效培育,提高紫杉醇原料药产业经济效益。
(九)30~50亿基础建设项目
2015年7月17日,公司发布《复牌提示性公告》,称公司积极与有关各方就重大投资事项进行磋商,拟在平潭进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总项目投资预计在30至50亿元。
目前平潭管委会正草拟通过PPP管理办法,一俟实施细则通过并实行,则将进一步推动项目进入招投标阶段。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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