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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ST皇台 编号:2015-112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1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胥执国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份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4日15:00至2015年11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新建路55号本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4、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吴生元 5、表决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7人,代表股份105,806,8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72,193,9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4人,代表股份33,612,8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4人,代表股份40,827,3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7,214,4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4人,代表股份33,612,8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9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慧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256,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02%;反对28,470,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弃权8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赞成:36,944,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9%;反对3,802,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弃权8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 2、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逐项审议了如下子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77,088,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86%;反对28,470,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弃权24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赞成:36,777,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8%;反对3,802,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弃权24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77,088,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86%;反对28,470,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弃权24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赞成:36,777,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8%;反对3,802,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弃权24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 (3)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77,088,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86%;反对28,470,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弃权247,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赞成:36,777,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8%;反对3,802,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弃权247,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 (4)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77,088,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86%;反对28,470,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弃权24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赞成:36,777,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8%;反对3,802,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弃权24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 (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77,088,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86%;反对28,470,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弃权24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赞成:36,777,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8%;反对3,802,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弃权24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 (6)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77,088,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86%;反对28,470,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弃权247,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赞成:36,777,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8%;反对3,802,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弃权247,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 (7)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情况:同意77,088,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86%;反对28,470,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弃权247,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赞成:36,777,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8%;反对3,802,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弃权247,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77,088,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86%;反对28,470,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弃权24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赞成:36,777,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8%;反对3,802,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弃权24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 (9)发行股份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77,088,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86%;反对28,470,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弃权24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赞成:36,777,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8%;反对3,802,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弃权24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 (10)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77,088,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86%;反对28,470,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弃权24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赞成:36,777,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8%;反对3,802,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弃权24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 (11)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77,088,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86%;反对28,470,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弃权24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赞成:36,777,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8%;反对3,802,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弃权24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057,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83%;反对28,470,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弃权279,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赞成:36,746,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反对3,802,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弃权279,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057,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83%;反对28,470,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弃权279,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赞成:36,746,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反对3,802,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弃权279,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 5、审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057,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83%;反对28,470,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弃权279,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赞成:36,746,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反对3,802,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弃权279,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057,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83%;反对28,470,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弃权279,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赞成:36,746,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反对3,802,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弃权279,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 7、审议《关于选举余庆辉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057,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83%;反对28,470,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弃权279,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赞成:36,746,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反对3,802,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弃权279,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 8、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057,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83%;反对28,470,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弃权279,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赞成:36,746,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反对3,802,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弃权279,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 9、审议《公司向兰州银行武威分行申请人民6000万元综合授信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057,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83%;反对28,470,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弃权279,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赞成:36,746,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反对3,802,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弃权279,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慧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舒克建、索大为;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慧学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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