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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5-08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英国伦敦地产项目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日前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万科置业(香港)有限公司(“万科置业香港”)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ABLOOM HOME LIMITED (“Abloom Home”)与 CH MCCOURT (THE STAGE) LLC (“CH McCourt”), GALLIARD HOLDINGS LIMITED, GALLIARD CI LLP, INVESTEC INVESTMENTS (UK) LIMITED及THE STAGE SHOREDITCH LLP(“合资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根据此合作协议,为了开发英国伦敦地产项目,在合资公司相关的业务范围内, CH McCourt可为或通过其关连方为合资公司 (其中Abloom Home持有21%权益),或者合资公司之一个或多个子公司,提供财务担保,总金额不多于110,000,000英镑。Abloom Home及合资公司的其他权益持有人(若CH McCourt本身已提供担保,CH McCourt将不需要按此承担额外责任)需按股权比例承担CH McCourt或其关连方因以上对外财务担保产生的履约责任,即Abloom Home承担的总额不多于23,100,000英镑。Abloom Home董事会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上担保事项。 万科置业香港同意为Abloom Home因以上安排中的责任,提供履约担保。万科置业香港董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有关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CH MCCOURT (THE STAGE) LLC 成立日期:2015年3月19日 注册地:美国 经营范围:投资 CH McCourt的最终持股人为Cain Hoy Enterprises(持50%权益)与MG Properties Group(持50%权益)。CH McCourt的成员权益资本为81,643,038英镑。此公司目前持营业净损失,除与以上安排相关的担保以外,不存在其它担保、抵押、诉讼等或有关事项。 公司名称:Abloom Home Limited 成立日期:2015年9月14日 注册地:香港 经营范围:投资 Abloom Home注册资本1港元,Wkland H Limited持有Abloom Home 100%权益, 而万科置业香港持有Wkland H Limited 100%权益。此公司目前无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也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等或有关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合作协议,为了开发英国伦敦地产项目,在合资公司相关的业务范围内, CH McCourt可为或通过其关连方为合资公司 (其中Abloom Home持有21%权益),或者合资公司之一个或多个子公司,提供财务担保,总金额不多于110,000,000英镑。Abloom Home及其他合资公司的权益持有人(若CH McCourt 本身已提供担保,CH McCourt将不需要按此承担额外责任)需按股权比例承担CH McCourt 或其关连方因以上对外财务担保产生的履约责任,即Abloom Home承担的总额不多于23,100,000 英镑。担保期限自合作协议签署日起至Abloom Home在合作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万科置业香港同意为Abloom Home因以上安排中的责任,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期限自合作协议签署日起至Abloom Home在合作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四、董事会意见 Abloom Home为CH McCourt提供以上担保,是为了推动合资公司开发英国伦敦地产项目。万科置业香港为Abloom Home提供担保,是为了推动公司在海外开发业务的发展。 有关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10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201.64亿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2.8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97.8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84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5-080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和第二期 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范围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根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人民币90亿元中期票据并发行。 2015年5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中期票据注册的通知。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202号),注册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的中期票据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203号),注册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的中期票据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上述两份《接受注册通知书》中的注册额度均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 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完成了《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202号)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203号)项下的首期发行,发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0亿元,募集资金于2015年11月6日全额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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