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11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5-060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9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8日15:00-2015年11月9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8日15:00至2015年11月9日15:00。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公司总部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础其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330,467,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106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330,467,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106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代表公司股份总数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30,467,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5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余绵胜律师、朱艳妮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5-061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2015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

  骨干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粤府函〔2015〕35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36号)中关于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打造工业转型升级新引擎以及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作要求,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了《关于开展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和培育企业复审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5〕1270号),对2014年年底前获得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培育企业资格的企业组织开展复审工作。经过资料复核、综合评审和公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5年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复审,成为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

  本次公司成为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后,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和产业生态布局有以下积极意义。

  首先,本次公司成为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后,将继续积极探索制造资源与上游供应链和下游销售与服务体系进行整合,致力于将公司的主营业务与泛智能家居相关的其他产业进行整合的产业模式,以进行高效的、全息的、共赢的产业生态闭环。同时,公司将借助互联网平台"梅赛思"稳步实施互联网+云制造、全渠道O2O、云营销、云服务以及消费特征大数据分析的战略规划,将满足用户的高端体验消费和极致服务感受作为企业的使命之一。

  再次,公司通过成为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公司将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产业链融资及股权类投资,积极布局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信息消费型产业、智慧城市及物联网产业、互联网服务型产业、智能制造产业以及商用绿色环保产业等领域,在坚持"有扶有控"的原则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相关产业链融资及股权类投资,以便公司进行合理的产业生态布局和提高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率。《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未来,公司将顺应国家的"十三五"规划,并抓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春风,紧贴中国自身的实际情况并顺应市场客观趋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是中国未来五年行动的宗旨。"十三五"规划是中国首次站在中国地图和世界地图面前对未来五年中国经济进行的全方位布局,也是第一个把国内经济发展规划与全球发展结合起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公司将制定相关战略性发展方针,充分结合"十三五"规划,打造成为"知识型、思想型、未来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本次公司成为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并不会对公司2015年经营业绩构成任何实质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9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00版)
   第A002版:聚焦IPO重启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综 合
   第A005版:专家解读“十三五”规划建议
   第A006版:解密证金概念股
   第A007版:机 构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基 金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广 告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行 情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的
公告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
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1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