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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15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公司”)负责开发位于杭州钱江新城的泛海城市广场项目(该项目包括泛海SOHO中心、泛海国际大酒店等)。 为推进项目开发建设,浙江公司拟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信托贷款。本公司须为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项信托融资计划主要涉及内容如下: 1、融资主体: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融资用途:用于泛海国际大酒店项目的开发建设; 3、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 4、融资期限:2年(设置了提前还款权,需经委托人及贷款人同意); 5、风险保障措施: (1)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以浙江公司合法拥有的泛海城市广场项目下的泛海国际大酒店及泛海SOHO中心在建工程提供抵押。 (二)董事会的表决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2015年11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4月25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中心3幢2501室 法定代表人:郑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及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经营,新技术、新产品的投资,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通信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浙江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且浙江公司所属项目开发建设进展顺利,销售经营前景良好,对浙江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开发位于杭州钱江新城的泛海城市广场项目(该项目项下主要包括泛海SOHO中心、泛海国际大酒店等),本次融资目的在于促进企业经营发展,特别是推动所属项目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加速房地产业务释放业绩的要求。因此,上述融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同时,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且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513,564.11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86.69%。除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互相担保事项(经本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其余均为本公司对所属公司或所属公司之间的担保。目前,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15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15:00至2015年11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0日。 6、再次通知:公司将在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7、出席会议对象 (1)凡于2015年11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授权委托书及网络投票操作程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彩置业有限公司为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债务重组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28日、2015年11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6日14:00-14:2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5会议室。 四、其他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 联 系 人:陆 洋、李秀红 联系电话:010-85259601、85259655 指定传真:010-85259797 特此通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附件2: 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46;投票简称:泛海投票。 3、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输入买入指令; ② 输入证券代码360046;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表达同一意见,可仅对总议案进行表决,总议案对应价格为100元: ■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⑤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15:00至2015年11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15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9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15年11月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全体监事发出表决票13份,收回13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15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9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15年11月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18份,收回18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卢志强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调整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7人) 召集人:余玉苗 委 员:韩晓生、秦定国、赵英伟、孔爱国、胡 坚、 余玉苗、陈飞翔 (二)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9人) 召集人:卢志强 委 员:卢志强、李明海、余 政、韩晓生、秦定国、 赵品璋、邱晓华、孔爱国、徐信忠 (三)提名委员会(7人) 召集人:孔爱国 委 员:李明海、韩晓生、赵品璋、孔爱国、胡 坚、 徐信忠、朱慈蕴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7人) 召集人:陈飞翔 委 员:余 政、韩晓生、郑 东、胡 坚、余玉苗、 陈飞翔、朱慈蕴 (五)执行委员会(6人) 主 席:卢志强 副主席:李明海 委 员:卢志强、李明海、余 政、韩晓生、秦定国、赵品璋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5年11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5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彩置业有限公司为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债务重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议案(一)、议案(二)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1月20日。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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