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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5-07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4日,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并于2015年11月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511号),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现将公司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的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是否在投资基金中任职、是否存在权利义务安排,如有,应当说明认购份额、认购比例、任职情况、主要权利义务安排等。
公司回复:
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公告了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与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乾坤翰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乾盛誉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迈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世纪华通互联网产业基金(暂命名)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的相关事项,上述事项在备忘录中尚未明确,待签署正式协议明确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问题二、合作投资事项是否可能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如是,应当说明是否已做出相应安排(如投资基金在收购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资产之后,上市公司具有优先购买权等)。
公司回复:
由于世纪华通互联网产业基金(暂命名)尚未注册成立,也未进行具体投资事项。公司合作投资事项尚未明确,待签署正式协议明确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问题三、浙江世纪华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乾坤翰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乾盛誉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迈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各自认缴出资情况。
公司回复:
浙江世纪华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乾坤翰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乾盛誉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迈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各自认缴出资情况目前仍在商谈中,具体认缴出资金额待签署正式协议明确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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