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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5-80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78),决定于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核查,公司对如下事项做补充公告: ■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因上述补充内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力争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10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5-81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5年11月23日15:00~2015年11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5年11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六楼本公司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收购关联公司控制权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收购关联公司控制权及后续开发建设事宜的议案》; 3.《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3.1选举杨斌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4.《关于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议案》。 4.1选举陈琴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第3项、第4项议案须以累积投票制的形式表决选举。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15年11月7日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20; 2.投票简称:“华发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华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选择“买入”;输入投票代码“360020”。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 ■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 ■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华发大厦东座612室、602室 电 话:0755-61389198 、0755-83352206 传 真:0755-61389001 电子邮箱:hwafainvestor@126.com.cn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7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单位/本人 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 1. 《关于收购关联公司控制权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收购关联公司控制权及后续开发建设事宜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3.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本次应选董事为 1 人,选举董事的全部表决权为: (空格内填所持股数)×1= 票 4. 《关于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议案》 本次应选监事为1人,选举监事的全部表决权为: (空格内填所持股数)×1= 票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是□ 否□ 若有,应行使表决权: 赞成□ 反对□ 弃权□ 若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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