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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12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对余姚市兴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和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拓展动力电池用三元电池材料的产业链,满足快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对于三元电池材料的需求,最大限度降低成本、推动技术进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与余姚市兴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原股东高月春、高国伟,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由荆门格林美以现金2971.43万元对目标公司增资,92.86万元作为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剩余2878.57万元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金,成为目标公司股东,三方共同经营目标公司,并于2015年10月8日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署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生产项目增资扩股协议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并按照增资扩股协议的约定,办理了相关手续。目前,公司已收到目标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资料,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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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公司拥有年产4000吨镍钴锰(NCM)三元动力电池材料生产线,拥有可靠先进的技术和成熟市场体系,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进一步增加了公司电池材料产能及对市场的供应能力,良好满足中国快速发展的电动汽车对电池材料增长的需要,双方将充分发挥管理协同效应,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及管理效率的提升,并在三元材料终端应用领域及市场等多环节、多方位存在互补空间,实现三元材料生产基地的技术、装备、品管理的协同与融合,发挥人才、技术、生产体系、品管体系与市场体系的协同效应,共同提升技术、降低成本,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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