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6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经按有关规定自2015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9日、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29日、2015年10月13日、2015年10月20日、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1月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9月22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及中介机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工作,现尽职调查工作已近尾声,公司正在协调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加快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
另外,停牌之后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与某彩妆品牌公司相关方签署了初步意向协议,拟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增加该公司为收购标的。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中介机构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正在对某彩妆品牌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公司董事会将会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原计划复牌时间不变,并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本版导读: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北新债"票面利率不调整暨 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2015-11-10 | |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2015-11-10 | |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 2015-11-10 | |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重庆渝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新拓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决定》的公告 | 2015-11-10 | |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 2015-11-10 |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 2015-11-10 |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 2015-11-10 | |
关于长期停牌股票(北京银行) 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 2015-11-10 |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 2015-11-10 |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