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5-096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5-1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兹提述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4年5月7日、编号为临"2014-025"的公告和日期为2015年2月27日、编号为临"2015-019"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高院")提起的请求判令被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及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六加多宝公司")赔偿因侵害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的民事诉讼已获受理及请求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9亿元的变更诉讼请求已获受理的相关情况。 六加多宝公司于2015年2月15日向广东高院提起反诉,请求广东高院判令广药集团赔偿六加多宝公司经济损失10亿元。对六加多宝公司提起的反诉,广东高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5月6日、编号为"2015-050"的公告。 六加多宝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院")提起上诉。本公司获悉,广药集团于近日收到最高院"(2015)民三终字第6号"《民事裁定书》,最高院经审理作出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